西藏藏族人口的分布有如下特点:
(1)西藏自治区的主体民族一直是以藏族为主,截止至2013年年底,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九。
(2)愈接近高原腹地,即愈接近西藏,藏族人口聚居度愈高。四川省的甘孜州藏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75.7%,但与西藏一江(金沙江)之隔的德格、色达、石渠、得荣等县,藏族人口所占比例均超过95.15%。西藏是青藏高原的腹地和最高海拔区域,在五省区藏族自治地方里藏族聚居度最高。但在靠近国境的某些地区,藏族人口较少,聚居度甚至低于当地其他兄弟民族。如墨脱县,门巴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9.6%,珞巴族占全县总人口的12.9%,藏族人口仅为17.4%;门巴族是该县的主体民族。
(3)垂直分布明显。由于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地理位置分布比较特殊,由于海拔的高度越大,对人类生存的极限挑战就越大,因此导致西藏自治区的人口分布呈现了垂直分布,即海拔越高,人口密度越小。其中海拔高度最低的雅鲁
藏布江中下游谷地和藏东三江峡谷地带,面积最小,人口密度最大。而北部羌塘草原却是面积大,海拔高,人口少。
(4)城镇化水平低。1990年,西藏城镇非农业人口数仅占全区总人口的16.4%,即使加上内地求学的所有藏族学生,藏区城镇化水平仍然很低。中国城市化水平为26.2%,与世界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相比已有相当大的差距,藏区城市化水平之低尤其可见。虽然城市化水平较低,但近20年来藏区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2013年,西藏的城镇人口为69.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2.71%,增长率高达193%,但是在西藏自治区五地市中,城镇人口增长最慢的昌都地区也达20.7%,林芝地区增长最快,高达263.7%。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和持续深化,藏区城镇化的步伐将会更加迅猛。
1.2藏族宗教信仰
藏族同胞普遍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亦称西藏佛教,俗称喇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个重要支派,它主要在我国西藏地区形成和发展,在藏、蒙古、满、土、裕固等少数民族中传播,在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人民共和国以及布里亚特等地也有流传 。藏传佛教的教文化,是印度佛教文化与西藏本教文化交融结合而孕育出的一个新的文化形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曾经起过重要的促进作用。
7世纪左右,佛教分别从我国内地和印度两路传入西藏,通过与本教文化的碰撞、融合,逐渐形成适应当地社会历史条件的、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特色的藏传佛教文化,并成为藏族的主体文化。
吐蕃王朝瓦解后,卫藏地区出现了百年左右的分散混乱局面,一个个小部落各自为政。奴隶占有制度崩溃了,农业在生产中逐渐占了优势。传统的文化遭到空前的扫荡,佛教和系统本教都被残酷的政洽斗争弄得疲惫不堪,失去了精神支柱的功能,只有原始本教较为活跃。10世纪,西藏社会开始向封建农奴制度过渡。新的生产方式的出现为西藏佛教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条件。融合了佛本二教,具有自身特点的藏传佛教,就是在10世纪后半期初步形成的。佛教史把10世纪后半期至现代称为藏传佛教的“后弘期”。
佛教历经三百余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丰富多彩的藏传佛教文化,也为推动
西藏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藏传佛教的译经事业,直接推动了藏文的发展、印刷术的引进及推广。在将大批佛经译成藏文的过程中,许多新的思想、理论被引进藏地,许多新的词汇给藏语文的发展增添了活力。从塞那累时期至热巴巾时期所进行的藏文规范化运动,就是集中了一批著名的佛教学者进行的。这种改革后的藏文,一直沿用到现在。 藏汉和谐相处研究以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为观察点(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0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