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近些年来,群体性案例越来越具有典型性:安徽池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四川达州事件、广东河源事件、广东潮安县发生的“古巷事件”、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等等,从这些不胜枚举的案例中可以看到,群体性事件在我国的发生已成为一种高频的普遍现象。
1。3。2诱因多样性
从爆发的成因来看,群体性事件已经脱离了经济纠纷的单一因素而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往往一个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极其微小,但是其背后隐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强大助推力。从涉及的领域来看,主要集中于农村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安置、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设法诉法、社会保障等等敏感性社会矛盾问题。
1。3。3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
除了极少数偶然发生的情况,大多群体性事件是以煽动性极强的组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事件的发展过程往往是人为可控制的,尤其是一些大规模的公共性事件,能够表现出周密的策划性、组织性。这一类事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自发群体行为为主的自我集体行动,组织者即为当事人,有较高的社会号召力,即常表现为某一领域的“意见领袖”;另一种则是通过正式组织、领导的集体行动,他们坚持以合法的途径声讨造势,向政府等机构施加压力以此达成诉求。文献综述
1。3。4凭借网络传播扩散
信息化时代的群体性事件,借力媒介获取更大的扩散效应,事件爆发之前,某些组织者或利益受损者便开始通过“自媒体”将问题诉诸大众,获取舆论支援,实现线上线下的联动,通常情况下,通过网络渠道发展壮大的群体性事件,表现出强烈的组织性和策划性,以“关注度”为筹码,以“键盘侠”为助攻,扩大事态,从而以期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1。4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
1。4。1转型期社会的矛盾积累
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往往充斥着社会发展失衡、社会结构变化、利益关系重构等现象,这些复杂的内在矛盾和盘根交错的利益纠纷是社会安定深刻的祸患,群体性事件也根源于此。在我国,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异步于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等非经济性因素发展相对滞缓,社会福利、公平等社会进步因素也发展缓慢,从而导致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环境污染的现象愈演愈烈[9]。转型期的矛盾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而这些矛盾又伴随着改革的脚步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改革本身又触及到新旧利益、新旧体制的碰撞,由此必然引起社会群体的阵痛感。在社会整合过程中,个体差异带来的矛盾慢慢结成利益群体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在民众中发酵,即便一个小小的诱因都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导火索,而它所造成的破坏却是巨大的。
1。4。2民众权利意识觉醒
通常情况下,在社会的稳定期,主流价值观主导社会思潮,社会处于相对平衡状态。而在转型期,阶层地位和社会资源的流动性较大,价值观趋向多元,人们对于利益的分配以及利益分配带来的社会地位的变化更加敏感,收入不均、城乡两级化等问题更容易激发人们在心理上的失衡,即所谓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自由选择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培养了个体的独立和权利意识,在主人公心理催化下,民众倾向于大胆表达诉求和主动捍卫权利,但是个体的发声是微弱的。在中国,受到根深蒂固的“官大民小”的理念影响,这种为自身权益而斗争的个体通常会选择聚集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借助群体的力量以有组织的方式发泄出来,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关键条件。 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策略研究(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05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