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律承秦制,而秦律又是商鞅携法经变法为律后,历经多载发展而成。后世文献记载汉初律为汉三章“。九章律“等。作者试图依据出土文献对汉初的律名作以考证,探讨汉代法律初创时期的状况,以尝试用当世的实况来说明汉律在初创时期是开放的架构。
关键字:秦律汉律律名九章律初创开放
论文网前辈高学集所学而成汉律诸考。研读有日后,深感前辈求学之严谨态度,及大师的博学多识之风采,并为之所深深触动。又喜闻张家山汉简之注释得以面世,故依简椟对前辈先学说作以小证,并斗胆提出小异,希能得以良责,并万望师长。同仁斧正。
史记言‘王者制事立法一禀于六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盖六律之密必无毫厘圭撮黍累之差,立法者皆应如是,故亦以律名“。[1]又有律以正罪名“。[2]从沈家本所考可知律“之概略,汉律承秦制,秦律又乃商鞅携法经,而修律“而成。现就汉律之律名稍作探析。
一。汉三章
史记·高祖本纪,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集解应劭曰:抵,至也,又当也。除秦酷政,但至于罪也。“索隐韦昭云:抵,当也。谓使各当其罪。“今按:秦法有三族之刑,汉但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使之抵罪,余并不论其辜以言省刑也。则抵训为至,杀人以外,唯伤人及盗使至罪名耳。[3]
由沈家本之所考,可知汉初兴之时,以应便时,立法三章当为极简之式,并无律条。其论罪之依据,当为其时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所用之秦律,只是去除了酷及残的内容。正如文中所述余悉除去秦法“,再由云梦秦简出土所述之秦律部分内容。有关伤人。盗的条文散见于不同律名的条文中。能否推出汉初所谓三章“乃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并未专指三种律。而是指三个方面的有关秦律之适用状况。
二。汉律九章(九章律)
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4]历史上的汉律九章“当源于此。至晋时,则演变为: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三夷连然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篇。“[5]至此乃形成汉律中的九章律“之说。即九章律“为沿习秦律之源法经之构架,外加萧何所定兴,厩,户三篇而成。
然萧何定九章律古已有疑之,如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帝在萧何后,知时肉刑也?萧何所造,反具有肉刑也?而云九章萧何所造乎?“[6]。当然其疑已经为众多历代考实之家所不认同,现在需要提出新的疑问:九章律“就只有盗。贼。囚。捎。杂。具。兴。厩。产“九篇,还是另有别论?由历史典籍之出处,我们可知,汉律九章“之说始于汉书,而详定其九篇目,则是在晋书·刑法志中了。故而可以推知后人为前人所做之事立名,然后才又以所名传于世,那必然有其所推加之词。现从出土的秦简及汉简中可查寻出一些问题。
1)从云梦秦简可知秦律在商鞅变法之后,经过几世,已历经变迁,内容广杂,具体篇目已非原法经之构架。况且在先秦时代所形成的法律实用状况,也使得当时立法强调具体之应用,而非理论化。这从秦简中法律问答可略知一二。如秦律关于共同犯罪“。集团犯罪“。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及连坐制度都在秦简中有述。简举一例。盗及诸它罪,同居所然当,何谓同居?产为同居。“[7]。汉承秦制,为可信之事实。从秦简中秦律十八种及秦律杂抄可知秦律不仅仅是为所言之九篇“,何以萧何定律时成九篇?没有一定的理论化过程,萧何又怎复改详细的秦律为汉九章律?汉律是经过律学之盛,各个大家解律之后,于曹魏时整理而成篇名体例。
2)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又可知,汉律在吕后二年时期至少有简文中所述律名二十七种。且与秦简中同名之律有田律。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传令律。傅律等。[8]这些不但实证了汉承秦制,而且还彰显出一个问题:秦简之中律名在吕后二年律令中有显,而萧何修律当在两者时间段之中间,而史记中又述曹参任相,用萧何所定之法而不改。那么萧何所定之律必然被传承沿袭。那么,二年律令之律名,使所传述的萧何作律九章“怎么解释?
在对上述问题的思索后,然后再参阅文献,就会逐渐得出一个汉律发展的新轮廓。何乃给泗水卒史事,……及高祖起为沛公,何常为丞督事。沛公至成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而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9]“司马迁史记所载当为可信之史实,由上文可知萧何原本秦朝职官,对秦之法必有所通,而随刘邦而起反秦,后入咸阳尽得秦之图书。而秦之律书在焚书后亦藏于丞相府,自然萧何就拥有大量的秦律之藏籍。所以就萧何定汉律之框架来说,应该有很充实的资料基础,和实践能力。就如太史公所言:于是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10]及在曹相国世家中所述平阳候曹叁者沛人也。秦时为沛狱掾,而萧何为主吏。“参始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隙。至何死,所推贤唯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11]吕后元年,当是惠帝于七年崩之后,此时相为王陵,吕后夺王陵相权,而二年律令当为吕后削刘氏子弟权力之时,故律条因政之多变而不会多变,而且多以吕后之令而出。如元年,号令一出太后“。[12]由此也可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应多为萧何之所次之律令。
通过以上综述,文章得出这样一个思考,汉律无疑是萧何在秦律之基础上依当时之政需而厘定,但很难确定如班固汉书中所言作律九章“,更难以晋书·刑法志所言合为九篇“为定论。萧何次令,应非仅盗。贼。囚。捎。杂。具。兴。厩。户“九篇,而应还包括其他律名。就如二年律令所述二十七种律名,应至少有一部分乃为萧何所次之律令。故对班固之九章律“之说当有所重思。
三。傍章。越宫律朝律
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13]因文章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为考据之史料,故对张汤越宫律及赵禹之朝律难作考证。仅能证叔孙通之傍章非正律,乃为律之补充。且有太史公言叔孙通定礼仪“当可理解傍章与礼仪通。就如程树德所言:按司马迁传,叔孙通定礼仪,梅福传叔孙通遁秦归汉,制作仪品。……论衡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算。是通所著为汉仪。……后考礼乐志云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而后得其说,尽与律令同录,故谓之傍章。……应劭传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奏之,是可证通之傍章,即汉仪也。“[14]
四。具体律名细证。(以程树德九朝律考中的具体律名为对象来述)
1)盗律取非其物谓之盗。……悝以为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贼,故其律始於盗贼“[15]李悝首制法经,有盗法贼法,以为法之篇目。自秦汉逮至后魏,皆名贼律盗律北齐合为贼盗律,后用有劫盗律,复有贼叛律,隋开皇合为贼盗律。[16]
2)贼律无变斩出谓之贼。[17]由于后世贼盗同律,故将其列入同考。二年律令对于贼。盗律有所述且条文较多。故汉律文考中所述贼。盗律当为不虚,且有实证。
3)囚律断狱律之名,起自於魏。魏分李悝囚法而出此篇。[18]二年律令中无囚律之项。而且依唐律疏议之述,囚律篇名乃魏分李悝囚法乃成。而非沿汉律。
4)捕律李悝法经六篇,捕法第四,至后魏名捕之律北齐名捕新律,后周名逃捕律,隋复名捕之律。[19]二年律令有捕律名,且有条文九条,故可知唐律疏议之述非全真,当有所疑,应对秦汉时的律名有所陈述。
5)杂律李悝首制法经,而有杂法之目,递相祖习,多历年所,然至后周更名杂犯律,隋又去犯,还为杂律。[20]二年律令中亦有杂律篇目,且律文十四条,与捕律之结论同。
6)具律魏新律序略云,旧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固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21]二年律令中有具律篇目,且有律文二十四条。证实上述所表。
7)户律。兴律。厩律汉相萧何承秦六篇律,秦世旧有厩三篇,迄於后用,皆名户律。[22]魏新律序略,秦世旧有厩置秉传副车食府,汉初秉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律,犹著其文,则为虚设,故除厩律。[23]二年律令中有户律。兴律篇名,且户律,二十二条,兴律九条,但无厩律之篇目,所以对古文献的记载应慎思。
8)钱律。田律五年,除盗铸钱令。[24]六年,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25]野田有律。疏谓举汉法以况之。[26]二年律令中有田律,钱律篇日,且田律十三条。钱律八条。
9)尉律。酎金律,上计律,左官律。大乐律,田租兑律,尚方律。这些律目依程树德先生所考皆在吕后执政以后,甚至有律目乃武帝。宣帝时所载,故二年律令不宜为证,只能佐证,二年律令所载不存上述各律目。
10)二年律令所载而九朝律考未考到之律目
告律。亡律。收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赐律。□市律。行书律。复律。效律。置后律。爵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共十八种。
律名考至此略书,试想如程树德前辈能一阅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将必有大成。今后学慎书此论,希能从他处得以教益。
五。结束语:
从上面考实是否可衍生这样的陈述,法律在早期的初创年代,不可能在理论上未达到一个提升的过程之前就形成一个完整体系,而构成某种固定架构。而是由于为解决具体问题而逐渐递加的形成一种粗致的框架。汉代法律当属此状况,汉三章,汉律九章,是后世对汉律理论归结,而汉实际的律名状况,应如秦时,依其社会实际状况的变化,向己有的架构中归类或者创造出新的律名。即汉律名应是开放性,而非反限于固定的三章“九章“,依据其所调节具体对象而命名,还未成体系化。
参考文献:
[1]历代刑法考沈家本撰
[2]太平御览·杜预律序转自历代刑法考
[3]历代刑法考沈家本撰
[4]汉书·刑法志班固·班昭著转自历代刑法考
[5]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6]论衡谢短转自九朝律考
[7]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8]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9]史记·萧相国世家司马迁撰
[10]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撰
[11]史记·曹相国世家司马迁撰
[12]史记·吕太后本纪司马迁撰
[13]晋书·刑法志转自历代刑法考
[14]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15]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16]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
[17]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18]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
[19]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
[20]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
[21]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唐律疏议
[22]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
[23]晋书·刑法志转自九朝律考
[24]史记·文帝纪司马迁撰
[25]史记·景帝纪司马迁撰
[26]周礼·秋官·士师注转自九朝律考
汉 初 律 名 新 证【4213字】: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32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