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19
致 谢 20
参考文献 21
图1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关系图 10
图2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合作模式 12
表1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竞争——合作模式 11
1 绪论
虽然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但却是一种尴尬的合作关系—即政府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这就造成了一种“双损”的结果:不仅是造成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而非政府组织也丧失其独立自主的地位,无法有效代表社会公众的声音。因此,我们要完善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促成二者的平等合作关系。
1.1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的意译。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志愿者组织”等。学界普遍认同的概念是:非政府组织主要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社会组织 。
非政府组织主要开展具有公益性的活动,向社会提供政府和企业不能提供或者是不愿提供的公共服务。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
1.2 非政府组织的典型特征
依据美国非政府组织比较中心提出的涵义,符合组织性、非政府性、非利润分配性、自治性、志愿性这五个条件的组织为非政府组织。具体而言,是指组织内部有规章制度和负责人,经常开展公益活动;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机构也不附属于任何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有结余不得在成员间分配,只能用在发展组织活动;非政府组织不受任何来自于外界的控制,是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体;基于自愿基础上加入组织并参加组织的活动 。但是,在我国极少有完全符合这些特征的组织极。故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本文采用以下五个特征。
1.2.1非政府性
非政府性是指非政府组织有其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和运行机制。内部的运行活动不受政府控制,独立于政府的体制之外,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独立实施自己的活动计划。非政府组织独立于政府之外并不是说非政府组织不能让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其活动,也并不意着非政府组织不能接受政府的支持,实际上现在很多非政府组织的收入大部分都是由政府提供的。非政府性的本质是指非政府组织不为政府所操控。
1.2.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与营利组织的本质区别。它是指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和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收费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开展营利性的活动以促进公益资产的增值。当非政府组织获得收入出现剩余利润时,必须为组织的公益性或互益性宗旨服务,不得用于成员分配,必须用于组织自身的发展。而非政府组织的资产属于社会,当非政府组织破产时,其账下资产需要转交给其他的非政府组织。
1.2.3 自治性
自治性是指非政府组织其内部具有完备的决策、治理、执行程序,能够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在财务、人事、决策等方面不受制于其它任何组织,非政府组织的自治性体现了其独立于政府、独立于企业的组织性格。
1.2.4 志愿性
它是指非政府组织的成立、成员是否加入、资源(特别是资金)的集中等都基于志愿。志愿精神是非政府组织最宝贵的精神资源。志愿者们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自愿地为组织服务,而基于这种精神形成的经常性的志愿活动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非政府组织由于其公益性的活动,想要良好的运转便需要大量志愿者的参与,志愿者的加入不仅支持了非政府组织的运转,同时也帮助非政府组织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资金。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关系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3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