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还没有任何成型的法律法规制度对P2P的运行模式进行法律上的界定,这也使得P2P公司增加了大量的额外经营成本,给网贷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严重制约了P2P行业的发展。跟国外的P2P公司相比,我国国内的P2P公司无法获得大额、多轮的创业投资的支持和帮助,其中的关键因素是P2P网贷行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创业投资都不敢贸然进入,避免造成投资失败。
另外,由于P2P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不同的P2P公司在学习现有法律制度、规避法律风险上有很大的差异。大部分P2P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授权P2P公司代为签收借款合同,但是这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P2P公司产生非法聚集公共财产的法律风险。P2P行业发展良莠不齐,针对P2P行业的制度条文规范性也有待加强。
3.金融监管长期处于空白
我国的P2P模式虽然已经出现了7年多时间,由于立法滞后,我国的P2P行业基本处于监管空白的地带。目前国家监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依据是网络金融的参与主体,如时下最为火热的阿里巴巴金融为代表的小贷金融公司就是由地方政府进行监管,银行的网络金融业务则由银监会进行监管,但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业务却没有明文规定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依靠行业自律。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缺位,容易导致监管标准不一致而引发业务冲突,从而引起网络金融出现风险。
尽管按照“谁发牌,谁监管”的标准,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对口进行监管,但是缺乏对金融监管的经验和技能,也就造成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P2P行业的全部业务进行系统上的监管。监管手段的落后,跟不上时代的创新步伐和发展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P2P公司的运营管理无法顺利开展。
对P2P行业的监管不够严谨也是影响P2P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一是事前监管不够严格,工商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注册资金要求没有严格的限制,P2P公司只需要花几千块钱让一个代办公司帮忙就可以申请到一套1000万注册资本的营业执照。二是事中监管不到位,国内很多P2P公司并没有实现国务院规定的备案制度计划,大部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也没有将这一备案纳入到对P2P公司资质的考评当中。三是事后监管缺位,P2P公司的运营管理完全是依靠行业的自律性,没有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最终监管。
(二)我国P2P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
各路资金纷纷涌向缺乏行业监管的P2P行业,P2P公司井喷式扩张起来,很多P2P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暴露出种种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P2P公司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社会公众不能很好区分真正的P2P公司和从事违法犯罪的P2P公司,由此产生很多针对P2P行业的负面新闻,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骗贷、高利贷等,长此以往导致社会对P2P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由于缺乏较为规范的运作机制,P2P公司在管理公司上普遍出现缺乏基本资金和资本金周转不灵的现象,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成本支出大于利润收入,结果融资者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造成P2P公司在社会公众的口碑极差,使得P2P公司难以为继。
P2P公司在运作过程中,缺乏良好的资金管理制度,也会影响到发展的进程。我国的P2P公司存在缺乏规范合理的资金运行管理制度的局限性,致使高风险集聚起来,从而影响行业的发展和信誉。P2P公司运作过程大致是其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公司账户,投资者将资金直接汇到这个公司账户,再由P2P公司将资金汇给融资者。这样的运作方式意着每天都会有来自投资者的大量沉淀资金在P2P公司账户中产生,P2P公司如果缺乏规范的运作管理机制,仅仅依靠公司高层管理的自律性,容易导致公司资金被挪用或者卷走私逃,而进行投资的投融资者却无从得知。 P2P公司存在主要问题及制度改进(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6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