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登高梯台: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滑倒伤人。原因:梯级间距过大(含直梯、斜梯);3米以上直梯无防护笼;扶手开裂开焊、锈蚀;平台及走台无护栏,铁板腐烂,空间大,无垫板;活动扶梯梯长超过8米,梯脚无防滑措施。
(14)临时用电:触电伤害可造成人残、死;拌伤行人、操作者。原因:安设临时线未经审批,无专人监护;临时线绝缘不好,线经与负荷不匹配;临时用电设备无良好的接地(零);临时线没有沿墙或悬空架设,在地面易拌伤行人或砸、绞碾、压。
(15)油漆作业场所:易发生火灾事故,烧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易发生中毒事故;电气设备易致人触电;浓度过高,造成爆炸。原因:油漆作业场所附近有明火作业,或作业人员吸烟或夜间作业点明火照明;在容器内或窄小作业点通风不良,可造成中毒;电气设备无防爆措施。
3.2 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
(1)不具备操作机械证书的工人上岗或其他非操作人员使用机器。用脚或手代替设备进行操作,戴非安全手套或者用抹布之类的缠绕在手上,在外表暴露的皮带、齿轮、链条、钢绳、球轮、轴头等能够转动的部分采取清洁或者别的工作。
(2)在机器运行过程中采取卡料、清洁、上蜡等操作。
(3)电器的开关布置不合理,其一是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即可停止;其二是多几台机器的开关架设在一起,十分容易引发误开机,产生及其严重的结果。
(4)检查、文修机器忽略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在检修、检查时,未关闭电源或没有停止机械,没有挂不准合闸的警示牌,没有设置专人监护等方法从而造成严重的结果。有的则是当时受定时电源开关或产生临时停电等其他因素误判断而产生。同样有对设备断电,但未等到设备的惯性运行完全停止就作业,而造成严重结果。
(5)任意进入机械运行的危险操作区。在机械运行中将机械的防护装置、罩子打开或者跨越而触碰到运动部位产生的伤害。
(6)自造的或者随意改造的机器设备,不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7)缺少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齿机、传动带、接近地面的皮带轮、飞轮、联轴节等容易伤害人体的没有完整的保护装置:投料口、绞笼并、入孔等部位缺少防护栏杆和盖板,没有警示牌,人员在误接触这些部位时,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机械加工行业的危险性分析与评价(8):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6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