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垃圾收费制度
为了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和筹集垃圾处理的资金,美国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除资源垃圾免费收取外,对于其他垃圾,垃圾收费制度主要按照垃圾丢弃量和是否对垃圾进行分类收取费用。宾夕法尼亚州实行按垃圾量付费的制度,居民必须购买特定垃圾袋并且交纳相应的垃圾袋订购费和垃圾处理综合费。
(3)有偿回收政策
有偿回收政策主要是为了直接激励居民分类投放废弃物而实行的,居民根据要求将纸类、饮料瓶等可回收物分类放入可识容器内由政府依据其回收垃圾的数量发放相应的代金券。
(4)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是为了针对包装废弃物进行源头管理而实施,它不仅限制各种包装的数量和重量,而且还要求生产商有责任收集处理或循环再利用其产品产生的废弃物,以达到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5)循环利用信贷政策
对于对垃圾分类收集和废物资源再循环利用的社区、环卫收运单位、生产企业、末端处置企业(如垃圾填埋厂、焚烧厂)以及资源化回收再利用企业(如堆肥厂、生化处理厂等),政府在与其签订环境合同或协议后,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信用贷款。
(6)补助金政策
对于签订过环境合同或协议的社区和企业,政府会因其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再利用的行为进行财政补贴,给予资金或技术上的支持,促进垃圾的回收再利用。
(7)特许经营政策
特许经营政策主要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由政府指定私人企业作为特定的操作者,提供垃圾收集与转运工作的服务并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为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提供条件。
(8)原生资源税政策
为了抑制原生资源的使用,促进垃圾分类收集的进程和再生资源的利用,政府实施了原生资源税政策,对原生资源进行收税,采用经济手段刺激生产者对再生资源的使用。
(9)税收减免制度
对于遵循垃圾分类回收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原则的生产企业、垃圾收运单位、末端处置企业和资源化回收再利用企业,政府会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减免。
(10)最终处置税费制度文献综述
最终处置税费制度主要为了对垃圾产生者进行经济刺激,使其削减被处理的垃圾量,从而间接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如征收垃圾填埋税。
(11)实行庭院修建物堆肥制度
美国将庭院垃圾和食品垃圾堆肥共有三套方案:一是居民交纳垃圾收集费,由市政收集垃圾送至堆肥厂;二是居民将垃圾自行送至堆肥厂;三是居民使用免费提供的堆肥器,自行堆肥[4]。
(12)实行垃圾分流制度
实行垃圾分流制度,将食品垃圾、庭院垃圾和餐厨垃圾等按类别作为分流目标,使其在源头分流,直接进入适用的垃圾处理程序。
除此之外,美国还采取了其它措施,例如实施街头分类收集计划等。
在美国东北部地区,在居民区设有废弃物街头分类收集箱及投放中心,回收各类废物。在某些人口稀疏的地方,投放中心是可回收物收集的唯一途径。
设立废物收购中心。
废物收购中心是一个商业计划,主要向个人收购可回收物,具体操作者可是个人、回收公司及慈善机构。美国最大的非盈利民间环保电池回收公司(RBRC)就在美国设立了家用电池回收点,回收用过的旧电池。
2。2日本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且资源贫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本的能源消耗加剧,资源越来越匮乏。因此,对日本而言,垃圾的分类回收是使垃圾资源化、缓解日本压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尤为重要。目前,日本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与再利用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国外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经验与启示研究(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81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