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基础服务设施民营化的含义
民营化[ ]意着以政府高度介入为特征的传统制度模式安排转向较少依赖政府的另外一种新型的制度模式的转变。从国家的政策方面做分析的话,最重要的民营安排方式包括自由市场,特许经营,合同承包,凭单制和志愿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生产出来的具有可收费性质的公共产品,可以通过政府的撤资和退出,转而引入市场机制等民营化改革方案,淡化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影响力。
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要提供者都是政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供给模式。但是公共服务民营化倡导的是打破这种常规的自然垄断模式,进行以民营化理念为中心的多样化方式的改革。公共服务设施的民营化简单的可以理解为更多的依靠民间机构,更少的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日益增加的需求。与民营化具有相似意思的词汇有非国有化,非政府化,股份化,政府撤资等。在政府提供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低效率的情况下,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把原本该是政府的责任委托给民营企业或个人,并且打破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垄断地位,来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样化。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是决策与执行分开,二是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三是重视公共服务消费者的选择权。
2.3 公共服务设施民营化的理论依据
2.3.1 萨瓦斯的民营化理论
在世界范围内民营化改革方面,E•S萨瓦斯是被称为“民营化大师”。萨瓦斯是通过对49个国家的民营化实践,进一步论证了民营化的理念。萨瓦斯认为[ ],民营化要充分发挥社会除政府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如企业,非营利组织,个人等,以合同外包,特许经营,补助,凭单等形式把政府的责任委托给个人或企业,使得政府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财产的拥有方面减少其职能。还有一方面试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减少了政府对无端消耗国家资源的盲目浪费决策行为。民营化作为一种政策,加速了国外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公共服务的民营化,打破垄断是一种全新的施政模式,通过打破政府部门在各项公共服务行业的不必要的垄断,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质量。这种模式的民营化改革一直以来受到经济,政策,社会,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影响和推动。运用这样的改革模式的一般是一些务实主义者。他们的目标是从收益成本角度评价政府,并且把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作为改善公共服务的关键性因素。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行政改革基本趋势是由传统的官僚制模式转变为以市场为基础的政府管理新模式。这种新颖的改革模式对西方各国的政府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新公共管理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批判了只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为目的的传统的公共行政改革方式[ ]。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心,政府不再是以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员应该是负责人的企业经理或者是管理者。社会公众是提供政府主要财政来源的顾客,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加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向应力。对于新公共管理模式,学者们都会有一种共识。那就是,新公共管理 是与传统公共行政不同的重大变化,它更为关注结果的实现和管理者的个人责任,并且摆脱了古典官僚制,使组织,人事,任期和条件更加灵活,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人事目标,可以根据绩效指标测量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也可以对计划方案进行更为系统的评估。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更有可能受到市场的检验,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官僚手段行事。 公共服务设施民营化改革的路径分析(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8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