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慈善组织存在的危险性决定了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慈善组织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在运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即志愿失灵[马英娟:《政府监管机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志愿失灵是指个人或者集体自愿的非政府组织在其志愿活动运作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使得志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志愿团体不断展开行动试图帮助弱势群体,社会各界亦给予一定的关注与支持,但另一方面受助群体仍不能有效的得到帮助或者某一些群体得到过剩的帮助而另一些得不到帮助。总的来说,受助群体得到的收益远小于社会付出的资源。正是由于慈善组织的危险性,政府需要提供大力的支持和强力的政府监管来填补慈善组织自身的缺陷和维护慈善组织的公益性不被打破。文献综述
(二)政府对全社会的监管职能
政府是政府是维护国家安全、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特殊机构,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可见,政府服务的主体是人民,而政府又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即政府对全社会都有着监管的义务。这种监管是宏观意义上的监管,不是掌控。不是由政府独裁专制。现如今我国的政府职能也在慢慢转变,政府也在慢慢卸下包揽社会组织的沉重包裹,将慈善组织的各项权利职责回归给慈善组织本身。我们也应该放出长远的目光去看待慈善组织的未来,让慈善组织去完成政府处理不了的事情,政府只需要给慈善组织提供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履行其相应的监管职能,不需要深入慈善组织内部,干预慈善组织的运作。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我国一直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将其作为我国发展的总目标,慈善组织在运作的过程中必然会减轻全社会的压力,通过合理分配资源来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保障全社会的公平性并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并且慈善组织创立成本低,价值高,创新性强,灵活性强,这些优势都是政府所望尘莫及的。所以,政府应该为了优化慈善组织的发展环境出台更多有利于慈善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的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而努力。
二、慈善事业发展中政府监管所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慈善组织机构都大部分依赖于政府机关,专业性弱,分工不明确,职能模糊,慈善组织所开展的慈善活动形式单一化且受捐助的通道不畅通。又由于政府监管存在许多问题,部分慈善机构的捐款项目透明度低,资金的流向不明,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缓慢的现状。具体来说,政府监管所面临的困境包括以下几点: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一)政府错误的角色定位
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到底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主导者还是倡导者又或是监管者?我国慈善组织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慈善组织内部并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自我管理系统。内部人员的管理没有规范的体制。在慈善组织内部没有设立一个提供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这一缺陷使得慈善组织的管理很容易出现独裁腐败现象。另外,我国是一个人数众多的社会zhuyi大国,但我国真正发展强大起来的时间并不长,所以我国慈善事业的起步相比于西方资本zhuyi国家是比较晚的,而且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发展总体来说虽然是比较快速的,但慈善事业这一块发展是相对缓慢的,依靠民间慈善组织来推动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是不可行的,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政府就成了强有力的管控工具。为了弥补慈善事业发展缓慢的缺陷,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政府强有力的介入了慈善组织的运营当中,久而久之,我国慈善事业就离不开政府的这只大手了。这就造成了一个困境:我国慈善组织依附于政府的主导,政府被迫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据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近200家慈善组织,其中绝大多数带有官方色彩,纯粹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屈指可数。”[1]这样一来,政府强大的操控功能在慈善组织的日常运营中体现出来,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慈善组织的运作缺乏政府的服务意识,这也就必然导致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缺失,这无疑是对慈善事业的本质上的打击。目前我国的慈善组织大多依赖于政府的主导,官方性质浓郁,政府掌握着慈善组织大部分的主导权。例如依托于民政部的中华慈善总会、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一方面,依托于官方政府的支持,将更有利于慈善组织募集资金并且提高全社会的认可度。但另一方面,政府过多的干预早已不能适应当下我国的发展现状,政府介入的这种官僚科层制会降低对外界环境的感知,各机构之间也缺乏有效便捷的沟通,难以持续稳定地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政府监管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88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