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连锁经营协会1997年在<<连锁连锁经营管理规范意见>>中规定,连锁店是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授予特许权等方式以达到规模效益的经营组织形式。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为连锁下的定义是: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是持续的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由总公司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由总公司提供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销售的协助。而加盟店需要付出一定的报酬。这一定义针对以特许经营为主的连锁企业。“连锁”二字形象地说明了连锁经营中各个连锁的分支的相互关店经营联性,以及形成连锁企业所必备的条件。
(二)连锁经营的分类
连锁业在中国的发展与国外相比较为落后,一些理论不符合中国国情。日本和美国对连锁经营模式有着较为长远的研究,它们将连锁经营分为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自愿加盟、委托加盟四种典型的类型。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RC),通俗来讲是总公司自己经营的连锁店。也就是所谓的正规连锁,指连锁的每家分店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设立,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高度统一、利益独享、风险独担。这种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产权一体化、管理集中化、统一核算化。其优点可以充分地挖掘利用企业内部资源,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获得成本优势,重大决策具有灵活性和方便性,听从总部一切决策。当下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行单一的直营连锁,如上海的来伊份休闲食品公司,其所有门店均由公司设立。
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VC),又称为自愿连锁或合作连锁。自愿连锁是由不同资本的独立商店共同组织成总部,实行统一进货、共同开发商品、共同配送的一种连锁经营形式。自由连锁是企业间为了共同利益而采取的合作关系,是现有的独立零售商,批发商或制造商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联合。特点是使得各门店的所有权、经营权和财权具备独立性,有一个或者几个核心企业作为自由连锁的龙头企业,共同进货是自由连锁最大的诱因。优点是各单位灵活性强,自主性强,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进货统一促销有助于降低各门店成本,享受到规模效益和总体组织化的好处。
特许连锁(Franchise Chain FC)。特许连锁是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合同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在按合同获得上述权利的同时,相对地付出一定的费用给特许者,并在特许者的指导及援助下,达到经营的一种存续关系。由此可见,其优点是特许方能以较少资金和有限人员,迅速发展事业、占领市场、扩大经营,实质上具有融资功能。对于加盟商而言,特别是已经积累了一定资本、有意从事投资活动又缺乏经营经验和技术的企业和个人,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发展机会。选择加盟,便可以享受总部提供的全方位服务,及连锁系统的全方位信息,所以成功机会大,经营风险小,利润相对稳定。但同时,被特许者自主性较低,需要有遵守各种总公司管理经营规定的义务。特许加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连锁经营的加盟方式。
委托加盟。委托加盟的店面是由总公司投资的,然后让加盟者收取一笔费用,加盟者可以是外部人员也可以是内部人员,大多都会选择内部人员,使员工有一内部创业的机会。公司以为是店面的拥有者,所以对于店面的拥有较大的控制权,一些企业还要求夫妻共同投入经营。目前,上海的全家等一些便利店就是采用此加盟模式。 企业连锁经营的利弊与创新(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9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