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得到政府支持,并保持密切协作和紧密联系
东南亚的另一个国家,马来西亚也用GB模式实施了扶贫项目-AIM。在该项目的所有本金中,政府资金高达58%,这得益于在马来西亚的第七个发展计划中,政府财政拨出了数额约达到2亿该国货币的无息贷款给予该项目的支持。
4. 政府不介入信贷机构的运营,组织独立运营
虽然说小额信贷业务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但是各个国家的小额信贷还是有着一个在金融市场中按规则独立运作的系统组织的。即便政府开展的小额信贷活动,也是有着其单独的运作规则。如巴基斯坦国家的第一妇女银行,是一个以非盈利性质的非政府机构,它从事的业务类似于GB,成立以来取得一定的成果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5. 树立贫困人群储蓄观念
穷人之所以穷,除了缺少脱贫致富的资源、资金、机会之外,很多时候在有少量收入的时候缺乏合适的理财观念所致。对于这些没有理财观念的穷人来说,首先培养他们的定期、少量的储蓄习惯,不仅能让穷人了解储蓄对于积累资本与改善生活的影响,也是一种使得经营机构扩大资本规模的一种途径。
上世纪90年代初,位于巴基斯坦的一个小乡村里(MARVI),当地的MARVI福利协会获得了联合国的国际劳动组织(ILO)4千多美元额度的资助,使得这个项目顺利进行。该协会以非盈利模式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帮助大部分女性贷款者自我就业,以及资金管理等理财知识的培训。目前,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正在积极向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孟加拉国等国家推广这种经验,而中国也这在开始进行实践。
三、 小额信贷国内的发展现状——以福建省为例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90年代的扶贫运动中,也开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并发展小额信贷。相对于国外,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起步较慢,发展只有短短的十几年历程,虽然较最初有明显的起色,但是在实际的试点工作中,它的运行与管理体系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的小额信贷发展依然走在慢慢的探索之路上。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政府踊跃开展小额信贷的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在仔细研究国内外小额信贷组织的实践基础上,按照“先试点, 探索经验, 制定规划, 再视情况, 在符合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开”的操作思路,先后成立了各个信贷公司,按照国家“只贷不存”的基本原则,在现有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工作做好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多样化融资业务,能够自负盈亏的小额信贷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小企业和个体经济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中的农村人口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小额贷款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为了扶持微小企业的发展,解决微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议程,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改善体制外金融的规范问题。
(一)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开始于1993年,目标群体是针对广大的贫困户群体,运作机构由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社会群体政府扶贫机构等等组成,这是小额信贷工作的试点阶段;
2.第二阶段在1996年以后,目标群体仍旧是贫困户,而运作机构变为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这标志着政府对小额信贷发展的持续性关注与政策扶持; 小额信贷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4):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46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