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离岸金融也逐步得到了发展。1989年5月,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下,相继开办了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不良影响,1999年央行宣布对离岸银行业务进行暂停整顿。四年后的2002年,离岸金融业务重新开放。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了海南省的离岸金融业务的试点业务。
海南岛毗邻香港、深圳,是一个独立岛屿,便于开展金融改革工作。或许在金融人才、产业结构方面无法与东南沿海的离岸金融试点地区相抗衡,但在旅游资源方面,海南岛具有很大优势;另一方面,政府对海南岛企业与市场经济管理较为宽松,为海南岛发展离岸金融创造了良好条件。值此“国际旅游岛”建设之际,海南岛应当顺势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此举对推动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深化发展。大量资本进入海南,促进海南经济发展与旅游建设,对其产生正面效应;另一方面,海南金融环境相对脆弱,离岸金融发展带来海南离岸金融市场风险扩大,可能会对中国经济进一步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通过深入调查海南离岸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海南离岸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因此,研究海南离岸金融市场对探究经济发展,控制风险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内容
本文共有五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逻辑思路搭建主体框架。在文章的初始章节,首先从整体上阐述海南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背景及现状,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之上,注重总结及归纳海南离岸金融市场的潜力与不足之处,同时,结合日本离岸金融市场成功经验,从控制海南离岸金融市场资本流动潜在风险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1.3 文献综述
1。与国内其它离岸金融试点相比,分析海南离岸金融的优缺点
2。借鉴国际其它离岸金融点的经验教训,为海南离岸金融发展提供建议
3。从政策、环境等角度出发,对海南离岸金融发展提出建议
2 理论基础
2。1 离岸金融定义
一般而言,离岸金融市场,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贸易结算、外汇买卖、保险服务以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经济体。其特点可以简要表述为:第一、市场交易的对象为非居民,不受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限制,以国际融资为主。其次,离岸金融市场与在岸金融市场相分离,是一个独立、特定、完整的金融市场,这种关系说明离岸金融业务并非只是所有针对非本地居民的金融业务。第三,离岸金融市场拥有特殊的法规、制度,基本不受所在地或经营货币发行国监管,享有各类优惠政策。
2。1。1 广义离岸金融概念
Grabble J。O(1997)从离岸金融市场运行方式上进行相关概念界定:“离岸金融市场代表着一种针对管理规则的套利行为,离岸银行是一个金融管理组合体,它所经营的货币在货币发行过之外活动着,因此它所经营的货币是一个国家的,而它所使用的银行条例和竞争效率却是另一个国家的”。
2。2 离岸市场业务文献综述
Hilton McCann在《离岸金融》一书中指出:离岸市场所提供的很多服务不是其固有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离岸”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了总结,如表1所示,主要包括: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集体投资计划、资产管理、特设公司的注册、物业管理保险(主要是公司)、再保险和附属险。 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发展探讨(2):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97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