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中操作的实现过程叫做方法,一个方法有方法名、参数、方法体。
二、面向对象的特征:
(1)对象唯一性
每个对象都有自身唯一的标识,通过这种标识,可找到相应的对象。在对象的整个生命期中,它的标识都不改变,不同的对象不能有相同的标识。
(2)分类性
分类性是指将具有一致的数据结构(属性)和行为(操作)的对象抽象成类。一个类就是这样一种抽象,它反映了与应用有关的重要性质,而忽略其他一些无关内容。任何类的划分都是主观的,但必须与具体的应用有关。
(3)继承性
继承性是子类自动共享父类数据结构和方法的机制,这是类之间的一种关系。在定义和实现一个类的时候,可以在一个已经存在的类的基础之上来进行,把这个已经存在的类所定义的内容作为自己的内容,并加入若干新的内容。
继承性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不同于其它语言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其他语言所没有的。
在类层次中,子类只继承一个父类的数据结构和方法,则称为单重继承。
在类层次中,子类继承了多个父类的数据结构和方法,则称为多重继承。
在软件开发中,类的继承性使所建立的软件具有开放性、可扩充性,这是信息组织与分类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简化了对象、类的创建工作量,增加了代码的可重性。
采用继承性,提供了类的规范的等级结构。通过类的继承关系,使公共的特性能够共享,提高了软件的重用性。
(4)多态性(多形性)
多态性是指相同的操作或函数、过程可作用于多种类型的对象上并获得不同的结果。不同的对象,收到同一消息可以产生不同的结果,这种现象称为多态性。
多态性允许每个对象以适合自身的方式去响应共同的消息。
多态性增强了软件的灵活性和重用性。
1.3 软件设计模式的相关概念
软件设计模式是用来描述所交流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的,一个完整的设计模式主要由模式名称、问题、解决方案、效果四个基本要素组成。设计模式体现的是程序整体的一种构思,所以有时候它也会出现在分析或者是概要设计阶段中,设计模式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增加抽象层,把变化部分从那些不变的部分中分离出来。这就是我所了解的设计模式。设计模式有五种原则,“开-闭”原则(OCP)、单一职责原则(SRP)、里氏代换原则(LSP)、依赖倒置原则(DIP)和接口隔离原则(ISP) ,设计模式就是实现了上面所说的五种原则,从而达到了代码复用、增加可文护性的目的。
这五种原则有利于软件设计,所谓“开-闭”原则,就是让我们的设计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实际上这句话的本质是指当一个设计中增加新的模块时,不需要修改现有的模块。在给出一个设计时,应当首先考虑到用户需求的变化,将应对用户变化的部分设计为对扩展开放,而设计的核心部分是经过精心考虑之后确定下来的基本结构,这部分应当是对修改关闭的,即不能因为用户的需求变化而再发生变化,因为这部分不是用来应对需求变化的。如果一个设计遵守了“开-闭”原则,那么一定是易文护的,因为在设计中增加新的模块时,不必去修改设计中的核心模块。
在许多设计中,人们希望系统的类之间尽量使耦合关系,而不希望是强耦合关系。设计的底层结构中通常会出现较多的继承结构,而许多应用层需要避开继承的缺点,而需要组合的优点。要合理的使用组合,而不是使用继承来获得方法的复用,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认真思考、学习和编程实践。 命令模式在软件设计中的应用(3):http://www.youerw.com/jisuanji/lunwen_29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