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新闻传播论文 >

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


一、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近年来,网络文学作品侵权问题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一些部门开始联合执法,对一些非法侵权的网站,进行了查处活动。政府部门通过不断加大对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无论从法律制度层面,还是监管层面都做出了相应的改进和完善。现在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已经深入到网民的心中,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尽管如此,我国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侵权现象仍旧十分突出。
(一)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益尝试
在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立法上,我国起步比较晚,但是我国却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对网络知识产权法进行修改,完善了许多内容。
1.加大了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保护著作权方面:“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对刑法相关条款做出了五项补充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了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等,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条规定了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除了对上述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外,一些对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具有保护作用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出台。
2.提高了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在审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很多问题都是因侵权人的侵权时间、侵权范围、非法所得证据以及对被侵权人的不良影响、经济损失难以判定,因此,如何追究侵权、界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就是审批机构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好侵权赔偿问题,就不能有效控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因此,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除了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为侵权人获得的侵权收入或者是被侵害人遭受的损失之外,还把赔偿金额从5000元到30万元幅度做了相应的调整。因为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件涉及的作品内容较小,所以将赔偿金额下限调整为500元;而有一些侵权行为会导致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所以上调赔偿金额至50万元。另外,对于一些不易确定的侵权情节,《著作权法》给予了人民法院一定的裁决权。
(二)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的获取、传播和发展都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与传统的文学相比,网络文学在侵权方式、侵权特征上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无论是复制方式、传播速度还是影响力,网络文学都可以说是“后来居上”。网络的自由传播和资源共享在给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也给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理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导致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侵权案件快速增长、侵权方式多种多样、侵权责任难以追究。
1.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侵权案件呈增长趋势。目前,国内网络文学用户越来越多,网络原创文学产业也已初具规模,但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侵权问题,使得网络文学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也给网络环境下原创文学作品产权保护工作增加了绊脚石。有关资料显示:在2010年至2011年间,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共计1148起,这也是2005年至2011年间侵权盗版案件查处最多的一年。这一年在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网络文化范围内的严重侵权案件比前一年增加了一倍。自2012年起,我国已经缴获的侵权盗版出版物超过了4000万件,在网络文学作品方面的侵权行为呈现上升趋势。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