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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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4)


(二)网络自身发展存在弊端
目前,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遭到了空前的挑战。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文学作品的传播形式发生了质的飞跃,传播区域广泛、传播速度快捷、传播方式自由等,在这些优点的背后,其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如原创文学作品一旦成为网上公开的信息,侵权现象就会随时发生,抄袭、下载、转载和复制就难以掌控,原创者的法律利益就会受到侵权者的挑战。由于侵权行为具有匿名性、隐蔽性和无法控制性,侵权者利用虚拟名称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个体特征进行掩藏,即使发生了侵权行为,由于网络文学侵权证据具有无形性,易删除等特点,权利人通常又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网络技术的支持,很难搜索和收集证据。同时,网络传播的无国界性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界限,更加剧了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因此,网络作品版权的保护亟待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的原创者利益,亟待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经济利益驱使
“一种技术必须承载经济的功能它才显示其重要性,而一旦经济成了技术的核心追求,技术就成了利益的角斗场。” 一些商业网站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未经权利人许可,上传他人文学作品;这大大损害了网络文学作品原创者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非法转载他人文学作品提供免费阅读,通过获得广告费用谋取利益。一些盗版网站雇用部分人员到正版网站注册成会员,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搜集网络文学作品资源,然后放到自己的商业网站之上,吸引网民点击,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但这一做法侵犯了原创者的利益,让网络版权的保护受到冲击,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现象。还有一些盗版网站甚至会雇佣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打字手”在房间里打字,通过收录大量的热门的网络文学作品供用户免费阅读,使网站获得较高的人气和点击率。随着反盗版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盗版网站开始发动网络写手,从事热门作品的续写工作,这使得网站的点击率越高,投放广告的广告商就越多,支付的广告费也就越来越多。这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创作者的利益,一批“山寨”网络文艺作品的出现,可以说对正常的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力。因而,我们有必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细致化的规定,让网络文学之中的侵权行为,得到有力的遏制,文护网络文学原创者的利益。
(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面对互联网的快速兴起,作品权利个人对网上文学作品侵权行为都表现出措手不及,甚至不知道要有保护自己文学知识产权的意识,也不知道如何文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网络发展迅速,我国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起步较晚,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与教育重视不够,导致广大网民不了解关于保护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从而不能更好的文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其次,网民结构比较复杂,且多数为青少年阶层,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并不懂得要保护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更不用说去遵守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了。
不用说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就是知名的百度文库也是如此,他们在没有作
家的授权的情况下收录了许多作家的文学作品,并对网民免费开放,引起了被侵权作家的集体征讨。由于百度文库的免费浏览,吸引众网民在此浏览和下载,直接导致了相关图书的严重滞销,这样对原创者来说,无疑会影响经济利益,也会挫伤其创作积极性,写东西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质量也会降低,如此下去,还将给我国的文化产业带来消极的影响。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