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5)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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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5)


三、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理性思考
针对现存网络文学侵权现象日益严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但网民的精神道德不佳也存在着一定的副作用。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使人们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随意抄袭、转载他人作品,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改善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现状,我们应该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整个社会信息化程度日渐深入,网络全面发展的今天,有些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行为之所以难以界定,就在于许多侵权者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赔偿的标准一直都比较模糊,没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标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一般都比较低,致使侵权人挣得多,赔的少,在赔偿过后仍有较大的利润可图,这就大大促进了侵权行为的产生。如2011年3月15日百度文库侵权案,最终韩寒等网络文学作者获得了相关经济赔偿。但对于这几位畅销书作家来说,他们的作品给侵权者带来的利润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因此,我国要提高侵权赔偿标准,加大惩罚力度,根据侵权获利的倍数进行赔偿,以提高网络侵权成本以达到经济手段震慑的作用。
另外,由于网络文学侵权证据的无形性、隐蔽性、易删除和难取证等特点,权利人以自身的能力和方法很难实施证据获取和保留,所以证据保全公证就成为解决这一困难的有效办法。
要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知识产权,最根本的手段还是法律,完善网络保护法规,提高侵权赔偿标准,加大惩罚力度,特别是针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审查等流程,均需要给出合理、科学、可靠的规程。
(二)加大网络监管力度
首先,实行网站备案登记制度是加强网络管理、控制侵权源头的关键。“网站的所有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所拥有网站的备案登记资料,领取并安装电子备案登记标识,电子备案标识即为通常安装在网站首页最下方的红盾标识,任何人可以通过点击红盾标识查看该网站的备案资料,进行在线投诉或举报。” 由于目前大量网站处于未备案状态,其中就包括许多盗版网站,因此使网民能通过“红盾”标识监督或举报的网站少之又少。因此,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在互联网全面推行网站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各类互联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对涉及有侵权行为的网站要立即给予关闭和处罚。
其次,全面普及网络实名认证,以便更好的对网络世界进行监管。网络具有虚拟性,在匿名状态下,很难对网民的身份加以确认,也难以对网民的行为进行监管,从而使一些道德缺失的网民难以约束自己的行为,进而侵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实名认证加强对网民行为的监管。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来有效地明确网民的责任,对于违反网络版权的行为,有追溯的路径,能够在监管上提高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文护的力度,促进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工作。
再次,提高技术手段也是加强网络监管的有效措施。为了保护互联网中涉及的文学知识产权,一些保护信息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手段已得到广泛应用,对网络环境下保护文学知识产权贡献了较大力量。另外,在提倡人们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政府也应设立一些免费网站,为网民提供一些比较常用的网络资源,通过这种方式,来满足网民正常的网络资源需求。
(三)倡导网民自律
在网络全面发展的今天,社会信息量剧增,侵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手段也越来越复杂,仅靠法律政策来进行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保护难以做到有效监督,要切实有效地保护网络文学知识产权,还必须依靠广大网民的自律。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