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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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4)

第四,迎合了国际社会的立法潮流。伴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西方的很多国家形成了较为开放的性观念,这使得性侵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立法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犯罪手段的,要想全面彻底的惩治犯罪,更好的保护男性性权利,很多国家都修改了本国的法律,使其能够满足时代的发展。

2。 完善了加重情节的具体规定。 

根据刑法第237条第2款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次修正案,在以往的基础上规定了其他恶劣情节,扩大了对被害人的保护范围,只要满足性质恶劣的条件,就可以加重处罚,有效的惩治了新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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