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共抓捕十二只雏鸟,其中一只被养死,一只丢失,剩余的十只全部被他们高价卖掉了。
尝到甜头后,二人继续寻找鸟窝,第二次又掏了四只雏鸟在准备交易时,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来到了该大学生家。
这个学生叫闫啸天,他的朋友叫王亚军,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在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后,闫啸天被数罪并罚判处十年半的有期徒刑。
闫啸天入狱后,他的父亲闫爱民踏上了艰难的申诉之路,他多次公开称儿子很乖,抓这几只鸟儿是出于童心,完全不知道这几只小鸟是什么来头。
有不少网友认为,因为几只小鸟而葬送了一个21岁青年的黄金十年是“量刑过重”,会毁了一个家庭;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闫啸天明知故犯,毁掉他的家庭的是他自己,而不是别人(或法律)。
到底是什么鸟能让两个孩子获刑十年?闫啸天掏鸟的行为是如何被民警知道的呢?十年半的刑罚是量刑过重还是罪有应得?
看完整个故事,我相信您会有自己的判断。
欢迎继续阅读,敬请关注了解更多!
01
2014年7月14日,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二人相约下河游泳。
游泳的过程中,二人发现邻居家门口的一颗大树上有个鸟窝,里面传来幼鸟的阵阵鸣叫。
二人都是爱鸟之人,判断出这是老鸟出去觅食而雏鸟在窝里嗷嗷待哺,于是拿来梯子爬到树上,将窝里的12只雏鸟全部掏走。
通过闫啸天自己发到网上的照片,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雏鸟还长着胎毛,甚至都不能完全站立,这种雏鸟是很难喂养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闫啸天一边喂养雏鸟,一边把自己拍下的照片发到贴吧、Q群寻找“买家”。12只雏鸟中,有一只在喂养过程中死掉,另有一只跑掉。
很快,有一位郑州的“爱鸟人士”看到闫啸天发布的信息并与他取得联系,以八百元一只的价格买下了其中7只雏鸟。
手里剩下的三只雏鸟则被闫啸天以280元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位“爱鸟人士”两只,最后一只卖给了同县的一位买家,价格未知。
闫啸天21岁,是个大一学生,卖鸟的收入对他来说是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
尝到甜头后,他和王亚军开始继续寻找鸟窝。
没过多久,他们俩果然又找到一个鸟窝,并从里面掏出四只雏鸟。
这次的雏鸟比上次大一些,雏鸟被王亚军带回家饲养,而闫啸天则负责联系买家。
7月28号,闫啸天联系到买家并让王亚军将雏鸟送过来,王亚军便用箱子将雏鸟装起来,骑着电动车去闫啸天家送鸟。
提起王亚军送鸟的那天,王亚军的父亲记忆犹新:
“孩子不知道从哪抓了四只小鸟,我看了那鸟还挺好看的,但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抓鸟)在农村还挺普遍的。”
“28号上午十点左右,我儿子说要到土楼村去,去闫啸天家送鸟,说有人要(买鸟)。我说你去吧,我还帮他把箱子抱到电动车上。”
“确实不知道是什么鸟,要是知道了,明知道犯罪,我还会让他往闫啸天家送吗!”
王亚军的父亲没想到的是,儿子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在闫啸天家等着他们的,是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
两个孩子的父亲都没想到,抓几只鸟居然会有公安找上门来,但让他们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批准逮捕。在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后,闫啸天被数罪并罚判处十年半的有期徒刑,王亚军也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