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依然才刚刚起步,保险人的确定还是需要政府强制与保险人自愿这二者之间相互磨合,求同存异。在起步阶段,由于经营风险、政策因素、技术性问题等原因等因素,保险人一般都处于观望状态,并不愿意主动进驻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市场。因此,政府可以先以强制手段指定几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保险企业来经营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确保这一险种能够顺利推广。 与此同时,政府应当给予这几家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扶持,增强其赔付能力。当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渐趋完善之后,政府可以取消对保险人的限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实力稍弱的保险人进入保险市场参与竞争,促使保险市场更加完善,从而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真正发挥其作用。

上一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思考
下一篇:没有了

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思考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

论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适用

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校园欺凌为视角

寿险保单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研究

一种土壤保水剂的研究与应用+文献综述

關于提高小學作文教學质量的认识【1845字】

我国人寿保险发展前景分析

螺旋板式换热器设计+CAD图纸

绿色设计理念下竹工艺品...

论高校教育资产管理中的...

浅析传统建筑中的影壁美學功能【2456字】

徐州市外商投资环境研究+SWOT分析

风蚀发生机理及其防治技术【3768字】

变压器故障检测技术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