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间组织发展的机遇
    从1988年到2008年,由于政策的不规范,公益理念的落后使得中国的公益事业一直发展的“不温不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政治体制的不断转型、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使得国民的公益意识也在逐渐上升,民间公益组织也在其中悄然的孕育并慢慢壮大。在08年的汶川地震发生后,民间公益组织厚积薄发,在中国的公益史上留下了座“里程碑”。那一年,在汶川大地震造成严重损失的同时,以徐永光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和众多志愿者开始了历史性的行动,几百万个志愿者到达灾区,各类民间组织也展开了紧急救援行动,社会捐赠达到了760亿以上,抗震救灾捐赠排行榜被不同企业频频刷新,多个公司捐款超亿元。汶川地震后,慈善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明显完善,慈善文化建设也得到极大推进,各类媒体对慈善领域的关注和宣传超越了以往任何一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汶川地震社会捐赠甚至超出了政府在应急阶段的几百亿元的投入数量,民间志愿救灾的行动,更使得政府的救灾得到了多方面的配合,中国进入到了‘公益元年’。政府单一救灾的行政模型正在转化为政府与民间救灾互相支持与配合的复合模型。”
    08年,一场罕见的特大灾害,将四万万同胞的民族热情点燃,人道主义的力量更是打破了体制的壁垒,民间公益突出重围,做出了不凡的贡献。10年的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12年的彝良地震,13年的雅安地震,伴随着这些自然灾害而来的,是民间公益救助得到了一次次的历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民间组织不仅有自成一套的救援措施,与政府也在矛盾中不断磨合。玉树救灾,政府曾要求所有捐款都要由政府掌管,但迫于舆论的压力,政府只得放松此前的严格规定。雅安地震,民间公益展现其独有的魄力,壹基金的救援团队先于政府力量到达灾区,多个民间组织立即向灾区进发,而全国民间自发动员,更是创造了一周之内捐赠即突破10亿元的速度。从2008到2013,整整五年,中国民间公益便飞速发展起来,国家政策的变化、民间组织的发展、公民意识的提升、企业灾难救助措施的成熟,使得政府单一救灾模式宣告结束,企业开始直接参与救灾的复合灾难救助模式正在形成。2013年两会,国务院提交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至此,这四类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已然放宽,民间公益的时代终于到来!国务院的这一举措这无疑让民间公益站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民间公益的意义,远远不止慈善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担当。什么是公民社会?这就是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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