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一直都是我国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也一直存在着争议,目前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如何,主要存在着三种学说:有效说、无效说和效力待定说。然而在处理具体的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案件中,效力待定说和无效说已经不能解决无权处分合同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大多数学者基于各方面的利益考量开始主张有效说。37540
毕业论文关键词: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合同 ;处分行为;负担行为;交易安全
Research on the Validity of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Abstract:Effect of unauthorized disposal contract has always been a problem in our civil law theory and judicial practice, theory and Practice for the validity of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has been controversial, what effect of unauthorized disposal contract, there are mainly three kinds of theories: effective, ineffective and undetermined effect that said. But in dealing with specific cases of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s, and the invalid said pending validity has been unable to solve the new situation and new problems in the case of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s, most of the scholars in all aspects of the interests based on considerations began to advocate effective said.
Key words: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Disposition; Burden behavior; Transaction security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概念    2
二、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相关学说    2
    (一)有效说    3
    (二)无效说    3
    (三)效力待定说    4
三、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分析    4
    (一)“效力待定说”的弊端    5
    (二)“有效说”的正当性证成    6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研究
前言
无权处分合同引发的民事纠纷一直是一个法律难题,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主要包括无权处分人与合同相对人、无权处分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因此研究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自该法条颁布以来,学者们对该条的争论从未停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合同法第51条已经不能解决日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的法律问题,因此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归属逐渐成为一个法律难题。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概念    
研究无权处分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就像王泽鉴先生[ ]所说的那样:“无处分权人出卖他人之物,乃是法学上的一个难题,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数十载。要想彻底解决无权处分之问题,必须彻底研究无权处分的本性。” 由此可见,在处理无权处分合同带来的法律问题时,必须从无权处分合同的本性出发确定各方法律关系。
所谓无权处分合同就是指“没有处分权限的人处分他人所有的标的物并与他人订立处分的合同”,[ ]这里的“处分”是“无权处分合同”中的关键概念。其次,研究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归属,要了解无权处分合同中涉及的“无权”的含义。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处的“无权”主要包括形式上的无权和实质上的无权。形式上的无权主要是指无权处分人对标的物的处分权限受到限制,例如在处分多人所有的共有财产时,虽然处分权人对属于自己份额的标的享有处分权限,但共有人欲处分共有物全部时的权限就受到一定限制。此外,抵押人在没有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处分抵押物的就属于该种情形。实质上的无权是指无权处分人对处分的标的物没有所有权,例如典型的出卖他人所有的出租物,与他人签订出卖盗赃物的情形都是没有所有权而为的处分行为。
上一篇:论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
下一篇:承包商施工索赔研究+文献综述

试论航空运輸合同中的销...

试论不安抗辩权茬供用电...

论海上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2298字】

论联合國國际货物销售合...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

保险合同法之立法评析以...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茬...

志愿者活动的调查问卷表

10万元能开儿童乐园吗,我...

C#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设计

AT89C52单片机的超声波测距...

国内外图像分割技术研究现状

中国学术生态细节考察《...

医院财务风险因素分析及管理措施【2367字】

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患...

承德市事业单位档案管理...

公寓空调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