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监督的范围具有局限性

    虽然网络监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网络监督所起到的作用有限,只是在反腐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而有时候这些成绩还带有偶然性。南京天   价烟案例中,就是网友在天涯等论坛上发帖,《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并配以图文说明,这才拉开了“天价烟局长”事件的序幕。无独有偶,杨达才的落马,也起源于一张图片,在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引发热议,被网友指出佩戴名表,继而被组织调查,“表哥”的称号传遍大江南北。这些事件,反应了网络监督强大的监督力量,但是只是表现在反腐败方面,而且具有极大的偶然性。试想,如果不是有网友发表相关帖子,名烟,名表不是摆放在显眼地方,周久耕,杨达才会这么轻易的下马吗?网络反腐的偶然性由此可见。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政策决议必须以考虑人民利益为前提,而在公共政策领域,网络监督所起到的作用非常小。政府部门活动的透明度不高,公众很难获得政府日常工作信息,网络监督缺乏必要的前提和条件。因此,网络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决议的监督可以说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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