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对适用案件的规定上,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对适用案件又作了进一步的分类,简易程序中又细分出小额诉讼程序,而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对案件的规定还比较原则和笼统。这也表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领域已经处于比较成熟的阶段,在司法实践方面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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