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作治理为我国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提供了新的治理范式文献综述
合作治理模式是一种正处在探索期和实践期中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它以近几年西方兴起的治理理论为基础,强调“各种社会主体以相对平等的身份,就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合作共治的社会管理模式。” [1]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多中心的公共行政体系
在背景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府主导的单中心管理模式的弊端已日益显现,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垄断,带来的后果是行政成本的加大,管理控制的效率降低,社会自我管理能力也大大降低甚至丧失。而合作治理模式强调多中心治理理念,社会管理的主体范围也随之扩大,政府垄断将被打破,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公民等同样可以以相对平等的管理者身份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当中,形成主体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格局,这样一来,政府单中心管理模式的弊端和不足就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基于信任的合作互动关系
在合作治理主体谋求个体理性至上,反复博弈的同时,合作治理很容易限于困境中,这就要求政府建立一种长远的基于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信任是合作的前提,有信任才会有合作,公共行政在当前迫切的任务就是营建普遍的信任关系” [2]。合作治理把信任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加以引入和重视,特别强调了只有建立在相互信任,尊重基础之上的社会治理主体才能有长期有效的合作行动,才能创造更多的共赢博弈的机会,以实现共同利益。
(三)互动的网络结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强调上下节制,指挥与服从是传统管理网络的最大特点。然而治理网络是一种互动的组织网络结构,即所有参与者的自主性网络这一自主性风格在某个特定的领域里,各种社会组织与政府进行合作,分担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共同治理。治理网络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由于这种自主性,互动性,让治理决策和实施的整个过程具备了充分的民意基础,正因为如此,治理更能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