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名誉权的意义
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名誉都是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社会的认同。首先,名誉可以使公民与法人感受到自身的价值,促进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对自身与社会都持有肯定的态度。其次,名誉也增强了公民与法人的社会认同感,这样一来就从另一面无形的鼓励了他们为社会做出更多的努力。
三、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
(一)新闻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表现
虽然新闻自由与名誉权都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但两者在很多情况下又会发生一定的冲突。[宋鸽。《论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J]。成都市委校学报,2006(4):1。] 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如果没有法律来限制和管理,必然会侵犯另一种自由,从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现象。新闻自由同样适用,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自由。因此,各国在制定法律时既要保证新闻的自由,又要对其加以必要的限制,以防止权利的滥用。滥用新闻自由一般以新闻侵权为特征。其表现形式类似于其他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同样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方面。
1 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新闻自由侵犯名誉权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主体,但这么说来并不是说就要把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其隐私公开于众,假如任何人在一定的环境里对他们的体型外貌甚至是他们的生活进行独家报道,在周围的民众看到报道之后就能够确认识了这个公民或者法人,这么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能够被充当成了理所应当的主体。
2 新闻自由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名誉权的损害后果是指行为人在行使其新闻自由的权利时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确定受害人名誉的损害,既不能以行为人的观念为判断标准,也不能以受害人的感受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客观标准衡量,即根据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也就是社会公众对此的看法或者是做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