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探讨
农村合作社在快速的发展,农村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同类的生产经营服务的利用者。提供者,在农产品经营的过程中,进行民主管理和资源联合的互助性的经济组织,组织在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拉动了农村论文网的经济,增加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够减少农产品市场和小农户之间的矛盾,农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是极为重要的,对于农产品的成本能够进行科学的分析,尤其是存货核算能够科学的进行分析,因此必须要重视农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的详细阐述
(一)资金来源和运用符合法律的要求
的农村合作社需要资金互助业务,资金互助业务经营是农村合作社中十分重要的业务,能够充分的保证资金的来源,符合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满足农村合作社办理的程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资金的来源符合法律的规定,满足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例如社员借款投放的流程图。社员入股的流程图。借款申请书。入社申请书。借款回收凭证。借款审批表。借款延期合同书等等。上述的这些做法都是在资金互助业务的初始环节完成的,在这一环节中就充分的保证了资金互助业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符合流程操作的要求,能够切实地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也满足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保证。因此从农村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会计核算来看,会计凭证在填写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相关经济事项客观。清楚,会计凭证上的审批人签字。经办时间和经办人都要清晰完备,充分的满足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因为原始凭证是填写记账凭证的根本依据,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够充分的保证农民互助资金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的保证合作社的资金都合理地应用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合作社的作用。
(二)各个经济事项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会计核算账户在设置的过程中,一定要从账户设置的根本目标出发,对于所有的经济业务内容要全面地覆盖,保证核算过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但是会计账户在设置的过程中,一定要杜绝出现擅自更改或者是遗漏经济事项的情况。会计账户的设置要满足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主要性质和特点,可以设置长期互助金。短期互助金等相关的账户,不同的农村合作社在会计核算中有着较大的差异,一定要根据合作社的具体特征来进行会计账户的设置,在股金核算方面,有些农村合作社使用的是传统的核算方式,设置了固定股金。流动股金和股金等账户。除此之外,还要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要将农村合作社社员所借款的时候预先扣息的收入计入到长期借款账户中,这样就能够充分的体现出整个经济业务的??际预收情况,设置应付分红账户,社员能够进行分红,应付分红账户主要是对需要分配的盈余进行设置的。
二。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接受捐赠及财政补助资金核算存在的问题
1。转向基金量化问题
专项基金必须要进行平均量化,各个成员账户都能够享有合作社的财政资金,通过量化份额来对接受捐赠财产进行分配,但是合作社的相关会计制度并没有对相关的量化进行详细的说明。笔者认为专项基金的量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成员的基本数量进行平均量化,另外一种是根据各个成员之间股金的实际比例进行量化,但是按照股金进行量化是不能够进行合理的量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极容易会形成投资入股多,那么专项基金的占有数量就会变多的情况,但是会导致后续的盈余分配较为简单的情况,但是这样是符合后续剩余的根本要求,从根本上来看,这样的情况下,就会使得后续的盈余分配变得较为混乱,不利于后期的会计核算。
2。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支付部分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是应用于信息服务和培训等方面,这时财政补助资金在核算的过程中,分为使用时候的会计核算和收到时候的会计核算,在使用的过程中,会计核算应该是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在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时候,需要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在上述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两个问题,一个是没有审计监督,这样就极容易形成主要成员或者是合作社董事长的小金库,这样是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科学利用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的途径并不明确,这样就可能会出现资金多用于培训等极容易控制的相关项目。
(二)盈余公积计提有着随意性
盈余公积主要使用的方式就是内部筹资,一定要按照详细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如果成员大会已经决议要从当年的盈余公积中进行提取,用来进行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者是进行成员出资的基本需要,并且要量化到相关的成员,农村合作社中的盈余公积在提取的过程中,具体的比例主要是由成员大会或者是相关的规章制度决定的,但是这样做有弊也有利,尽管给了合作社较大的自主权,但是盈余分配的机制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有着一定的随意性,但是现实中能够计提的相关的盈余公积较少,这样就极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现象。
三。会计核算问题的解决对策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以得知,各个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都是符合运用操作规范的要求的,尤其是用途一定要明确,这样才是符合三农政策的基本要求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出台规范化的会计核算规范,也会出现较多不明确的现象,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相应的分析:
对于预计净残值的估算可以规定各类资产预计净残值率浮动范围,目前合作社对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大都采用平均年限法。事实上,相关资产受生产特性和生长规律的硬性约束,在各个报告期内的产能分布并不一定相同。因此按照折旧方法选择的原则,应该根据资产产能情况和为合作社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情况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使成本收益相配比。
可供分配盈余在盈余分配和剩余盈余分配之间的比例实质上是合作社利益分配中谁与谁之间的博弈,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比例进行分配主要在于会计制度中如何看待合作社的地位和成立的目的;如果重在鼓励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进而增强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则应该较多地按照交易量进行分配。所以在盈余分配比例核算中关键的问题在于合作社立法中如何看待合作社的法人地位。
四。结论
除上述几点之外,相关法律缺少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规定,但现实中资产减值的问题客观存在。例如,往来款项无法收回,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为主,符合资产减值的基本规定,因此建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中增加资产减值核算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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