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大多无窗,其出入口(楼梯)既是疏散口,又是消防救援出入口。地下室火灾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设置为500㎡。根据《建规》5。3。1规定,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以增加1。0倍。
二类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规定为1500㎡。本建筑消防设计中带有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自动喷淋系统,因此划分防火分区时,可适当扩大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