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促进机制研究
基金项目:信阳师范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号2014KYJJ03)。
作者简介:王钰涵,信阳师范政法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论文网015)09-169-02
随着政府新政策的出台与新型城镇化的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成为亟待解决的任务。从微观方面来讲,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使其不用背井离乡,以最短的距离实现市民化,缓解农民思乡情绪;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差异;适应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多而分散的地理格局,有利于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收入;同时缓解了农业转移人口向大城市候鸟式“流动所带来的交通压力,减少了大城市的不和谐因素。从宏观方面来讲,就近市民化以农业转移人口最小幅度的流动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推动国家城镇化的建设,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急需构建一套包括经济机制。政治机制。社会机制以及文化机制这四大方面的完善的就近市民化促进机制。
一。经济机制的创新
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础,经济的发展水平影响着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数量和生活质量。
(一)经济重点扶持机制
建设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经济重点扶持机制,提升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流动,缓解农业转移人口候鸟式“市民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首先,针对城市间贫富差距大。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就业机会因地而量所导致的农业转移人口流动方向过分集中的现象,实施大力提升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经济发展策略。实行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金融项目重点支持,加大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建设力度。
其次,利用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地方优点吸引投资发展第二产业,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及小城镇人口少。环境好的优势,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全面带动经济发展,引导人口流动,增加人口聚集,增多就业机会。
(二)四元成本分摊机制
实施政府主导。企业推动。市民帮助。农民补充“的四元成本分摊机制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完成。提供给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归属于政府的社会成本建设,因此政府在成本分摊机制中应承担大部分责任,但中小城市及小城镇财政能力有限,如果让地方政府负担也存在一定现实困难,依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中央财政应对这一问题负担责任。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工作的企业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例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这是企业对员工的义务,也是企业福利的体现。城镇居民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帮助不是义务也不是责任,是和谐社会的体现,本着自愿原则,对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帮助。在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市民待遇之后,也要承担社会福利成本,在社会保险中缴纳费用是其市民的义务所在。
(三)收入保护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与收入问题是其市民化的基础保障。
首先,废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建立统一公平的收入机制,以工作时间和能力规定工资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同工同酬的实现。
其次,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保障工资按时支付。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按时支付,不拖欠。不克扣也是农业转移人口收入问题的重点。
最后,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薪资增长机制,保证农业转移人口的工资水平与劳动技能熟练程度成正比。
二。制度机制的完善
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是现阶段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客观存在的制度问题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革新户籍制度
废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机制,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根本出发点,革新户籍制度是改革的核心,也是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的保障。
首先,取消户籍制度的城乡差别,实行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机制,消除由于户口归属地的不同带来的福利差异。农民与市民的差异,实质上因为户籍不同所导致的社会福利的不同。加快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机制的形成,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并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福利待遇,加速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落实,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稳定落户城市。
其次,进一步开放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落户政策,以户口引农业转移人口。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的成本,进一步开放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政策,有利于促进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同时,以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城市户口吸引农村人口,也为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发展投入了人力资本。
(二)改革土地制度
首先,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同时注重宅基地与承包地的使用与管理。加快土地的流转,帮助农民从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中走出来,是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重要动力。在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要保护其宅基地和承包地所有权,允许规定时间内保留农村土地,并秉承自愿原则,鼓励流转,保障土地收益;政府监督农业转移人口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不得荒废,在监督期间,可以作为中介,帮助联络。宣传,促进土地流转和使用。其次,实行以地换房政策。利用中小城市及小城镇低于一线城市的房价优势,在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实行以地换房政策。以公平自愿原则,积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用农村土地换取城市住房,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安置。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地方政府财力限制,城市融合管理能力不足,因此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需要有重点。有方向的推动,实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首先着重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保障制度,其次是住房。工伤保险制度,接着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问题,然后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问题,最后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完善。消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歧视,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经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扩大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畴,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伤。医疗。教育。养老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社会机制的促进
(一)农业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首先,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建立流动管理站,站内办理实名暂住证;以季度为单位,检查农业转移人口的暂住证,并给予盖章;管理站需要积极记录流动数量,根据人口数量引导流动方向。
其次,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管理,也不能仅局限于流动数量的管理,还要积极参与质量的提高。建立农业转移人口组织培训机构,破除小农思想,消除个人偏见,学习现代城市观点和文明准则,改善精神面貌;普及法律。权利意识,提高政治参与度,为成为一名合格市民做好准备工作。
(二)就业市场引导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流动管理站配合整理农业转移人口的待就业人口,交与城市就业市场,根据企业需要和农业转移人口个人技能分配人力资源,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加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就业市场的基础设施资本投入,并对就业市场的信息网络设施。组织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进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可随时在网上或直接给监察人员反映工作问题,保障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工作问题有效及时解决,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科学。积极就业,有利于稳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
(三)社会认同机制
首先,城市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存在的偏见和歧视。城市社会人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偏见和歧视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历史长久,消除这种歧视存在一定难度。政府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正确看待农业转移人口,改变市民城乡二元意识和城市优越感,从心理上接受。尊重农业转移人口;同时,开展市民与农业转移人口的交往。互助活动,逐渐消除市民与农业转移人口之间的误会和隔阂。
其次,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文化素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自我认同感。通过多种渠道,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城市观念。现代文明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熏陶,形成与城市生活相一致的心理状态,培养个人城市主体意识。
四。文化教育机制的深入
构建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教育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人力资本质量,达到消除城乡差异观念。全面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的效果。
首先,加强城市和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转移人口免费开放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政府财政支持积极建设阅览室。棋牌室。文化交流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需求。为满足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周边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需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可选择在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接近郊区或靠近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廉租房的地方,方便市民。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民三者,同时方便市内交通。对于距离中小城市及小城镇较远的农村地区,政府也需要另外开支在农村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为农民提供文化学习平台。对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例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娱乐广场等,也应该对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开放的机会。
其次,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有利于提升个人能力,有效学习职业技能,提高个人对工作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加快市民化心理转变。地方政府要积极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利用闲暇时间,自主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办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视培训质量,有效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技能和适应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成为高质量。多技能型人才。
最后,农业转移人口的文化教育问题的根源是农村文化教育问题。农村教育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农民轻视文化教育,忽视子女教育问题;高校招生没有对城市和农村进行划分,农村学生在教育水平落后的环境下与城市学生同等竞争,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同一地区的招生结果相映呈现城市多。农村少现象。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师资力量,改善农村文化教育环境,普及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并针对城市与农村的差异划分招生比例,扩大高校。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对农村地区的招生规模,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文化。技术水平较低的有效途径。
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促进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