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对象
笔者通过对P县各镇赘婚家庭的粗略了解,最终选取了20户特点鲜明的赘婚家庭作进一步的访谈提问。这20户赘婚家庭都满足入赘婚姻的定义,并且夫妻二人感情良好,家庭关系尚好,且拥有正常的沟通交流能力。在本次访谈对象中,60-80年代生人占8例,80-95年代生人占12例。在这20户赘婚家庭中,有3例为“续夫婚姻”。多数年轻夫妻中的女方为当地土生土长的县城人,而男方则为外来人口或本县农村户口。
(二)基本特征
1。相识途径文献综述
相较于传统入赘婚姻,所有访谈对象的赘婚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和变化。夫妻双方经亲戚、朋友介绍,通过相亲结识对方的例子固然不少(7例),而通过网络聊天、游戏等方式相识则达到了10例,其余3例则是在工作过程中,或是在生活中“罗曼蒂克般”相遇相识。与传统的父母包办这一途径对比,显然在择偶范围上变得更加广泛。夫妻双方相识平均1-1。5年时间后便会选择结婚。在其中一户60年代生人的赘婚家庭中,得到了较为典型的体现。老Y和妻子是同级生,两人毕业后,于1985年一同进入单位上班。男方在车间里工作,女方在办公室里从事会计,两人见面的机会几乎为零。老Y在单位里干活讲究做的多说的少,性子老实又乐于助人,因此颇受称赞。老Y妻子工作上做账麻利,除此还参加成人进修,最终获得中专学历。很快,两人便到了适婚年龄。与女方同一办公室的同事是男方的舅妈,觉得两人般配,便从中做媒。两人于1990年正式恋爱,三年后步入婚姻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