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西方国家灾后旅游发展的经验,灾害旅游的发展可以作为灾后旅游市场重建的有效手段。在汶川大地震和随后的救援过程中,我们还记得一些熟悉的名字,如映秀、北川中学等。地震的废墟,不仅是见证者地质结构的变化,更是在挽歌中带着苦涩的心情和社会救济而承载着生活。从旅游的角度来看,这些遗址具有巨大的潜在旅游价值。但如何对地震旅游开发的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我们要付出巨大的物质和生命的代价,可以利用这些资源,让人们关注自然的力量,记住人类的灾难,感受到生命的价值,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论文网
二、黑色旅游的概念和类型
(一)黑色旅游的概念
1996年开始,列农和弗勒第一次出现“黑色旅游”这个很专业的术语,现在如今许多国内或者国外的研究学者对这个概念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说法。1996年,哥拉斯哥苏格兰大学的MalcolmFoley和JohnLennon也第一次有了“黑色旅游”这个相关概念。在他们看来,黑色旅游的发展就是发展悲剧遗址,或者是参观与历史相关联的战场及刑场的一个行为动作。
国内胡传东和罗世伟将“黑色旅游”定义为:“一种旅游者通过对黑色事件发生地的旅游景点或者模拟构造的黑色旅游景点的游览,从而获得满足受教育、好奇心和受刺激等目的的特色旅游”。实际是指涉及黑色事件的旅游活动。
结合不同行业的专家观点,黑色旅游就是以人为,自然等灾害给社会的经济效益,生活方式,自然环境等带来严重的影响力及破坏的事件,相关的旅游活动是以各种旅游吸引物所延伸出来的。
通过这种旅游活动,不仅实现经济效益,更具有教育和纪念价值。黑色旅游的历史还原性和不同方面的展示的争议是该旅游研究的热门课题,一些研究者们把历史的真相转换为一些对应的旅游遗产产品,而这些产品又再一次变为展示,这两大方面的争议也一直在研究之中。小部分学者用具体的案例论证了他们为什么会导致这种争议的原因,例如游客的不同需求,政府的管控利用,社会变迁以及大众媒体的宣传力度等。 对于黑色旅游的发展,有的学者是认为可观的,持支持的态度,而有的学者则对黑色旅游的发展持反对的意见,在一定时期内这种争议还将一直持续不断的争论下去。
(二)黑色旅游的类型
从Dark Tourism 和 Grief Tourism 两个网站分析出的黑色旅游类型总共有两类,其中有对大自然本身的原因造成的灾害进行的旅游,还有对人力活动引起的灾难进行的。前者指的是飓风、海啸、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本身或旅游遗址;后者产生的原因基本是战争,其他人为的事件而导致的现象,例如:战争频发遗址、监狱、恐怖袭击案件等;坟墓(包括公共坟墓,离开战争烈士陵园等)则反映了交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整合。
从发生地的区位划分来说,黑色旅游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本身的发生地区,譬如大屠杀集营地;一类是纪念悲剧与死亡的辅助地。
从各地游客者的行为来看,黑色旅游还可以分为一下五种不同且又有一定相似的类型。
第一种是去见证公共的死亡。这种行为在目前为止,西方国家在道义上已经被禁止,但在过去,这是很普遍的事情。譬如,古罗马的角斗士格斗;1968年以前发生的英国合法的政治执刑,公共绞刑等等。
第二种是是参加大型的或个人的死亡目的地,但这种死亡通常是以前发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