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新型农村社区是与传统农村社区相对应的一种社区形态。所谓传统农村社区,一般是指人们围绕传统农业生产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这种社区形态的结构相对简单、开放程度较低,人们的社会活动通常局限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从而形成了一种“熟人”社会网络。新型农村社区则是在传统自然村或行政村经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其基础设施、产业布局、住宅和服务设施都经过统一规划,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相比于传统农村社区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在人口组成、产业发展、利益关系等方面要比传统农村社区复杂很多。
1。人口方面,在传统农村社区中,村民间的关系主要是地缘和血缘关系,同质化特征明显;而新型农村社区由于不是自然形成的社区,村民间地缘和血缘关系比较淡薄,较为复杂的产业结构又使劳动分工更为细致,无法建立大规模的业缘关系;长此以往,社区居民就在职业、教育和观念等方面产生较大差异,社会异质化特征明显;此外,村庄的合并造成人口规模的增加,居住用地的集聚造成人口密度增加,产业的多元化使得流动人口比重加大。
2。产业结构方面,传统农村社区以第一产业为主,结构单一,生产效率低。而在新型农村社区,传统农业正在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通过规模化的经营,农业生产的成本实现了明显的降低,农业经济效益的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建筑业、制造业、旅游业、商贸物流等多种产业也快速发展起来。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的产业结构更加多元和细化,更加符合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
3。生活水平方面,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等逐渐接近城市社区水平。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水电、通讯、广播等基础设施相比于传统农村社区更加健全,特别是生活垃圾区、污水沟、禽畜住所、厕所按照相应的卫生标准进行了改建,使得新型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改善。另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缓解了农民的生活压力,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4。利益主体方面,新型农村社区的利益主体主要有: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政府、村民、村两委;而传统的农村却仅由乡镇政府、村民、村两委构成。农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部分,其参与决策过程的比重直接影响了农村建设进程,而新型农村利益主体结构的丰富,让农民有了更多表达意见的途径,同时也给予了农民参与社区决策的动力。
5。社区功能方面,传统农村单一的产业条件下,村民不会有复杂的社会生活,因此,传统农村社区功能主要表现在生产、选举等,而新型农村社区因其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使得社区居民在生产、消费的各个领域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此外,新型农村社区在建设时就旨在运用城市社区的理念改造传统农村,因此,政府会在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加大力度,使其具备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二)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一种新型的社区形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极度吻合,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也就对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1。形成人口集聚,刺激经济发展
通过对农村社区的治理,村民的集中居住替代了原先的分散居住,新型农村社区由多个村庄合并而成,带来了人口流动,促进了人口集聚,而城镇化就是一个人口集聚的过程。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人口的聚集给经济活动带来便利,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带动了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打破了农民大量进城务工造成的空心化局面,促进了城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