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深入,经济要发展,法制要加强。发展、稳定和治理国家,需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行政执法作保障,作卫士保驾护航。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行政机关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尽管在执法性质上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是一样的,但其所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在我国,目前有80%的法律、法规由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因此,行政机关的执法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着国家法律的实施状况。近几年,随着国家立法步伐的加快,颁布的法律不断增多,行政执法问题开始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重视。本文在诠述我国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以及具体剖析我国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基础上,提出应对和解决问题的策略,以提高我国行政执法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一、我国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源C于H优J尔W论R文M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与其他传统行政法理论概念不同,“行政执法”这一概念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首创,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实践经验的总结,进入新时期,我国明显加快了行政法立法建设的步伐,为我国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总而言之,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活动。 我国的行政执法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根据地时期的行政执法
严格来说,根据地时期(1931-1949)的行政执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执法有一定区别,但是,由于两者之间天然的历史联系,我们在研究我国行政执法历史时,就不能不探讨一下根据地时期的行政执法。这一时期的行政执法特点主要在于:
1。行政执法的主体呈多元化。由于当时的环境条件所限,各级行政机关不可能形成健全的行政执法网络。政府颁布的各项行政法规,不仅需要由行政执法部门去组织实施,其他党、群、军组织也都负有协助宣传、共同组织实施的义务。只不过行政机关的责任重大些而已。当然,行政机关也不是当前意义上的行政机关,除了行政执法以外,它还拥有审理民刑案件等司法权力。
2。行政执法的内容比较集中。根据地时期的行政执法工作是围绕着当时党的工作重心,即武装夺取全国政权开展的。因此,当时的行政执法内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集中以某一个或某一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为突破口,以此带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观根据地时期的行政执法,其主要内容就是废除旧的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劳动生产力。
3。行政执法形式比较单一。除了耐心的宣传教育之外,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作用在这一时期的行政执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许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如《土地法大纲》等,主要是依靠军事手段强制实行的。经济处罚在当时行政执法中几乎没有。这充分反映了武装斗争的基本特点。
(二)建国初期的行政执法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执法的初创时期。在
这一时期,我国的行政执法是伴随着国家政权逐步展开的。 国家机构初创,首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政权,制定各级行政管理法规。因此,自《共同纲领》颁布之后到1954年宪法颁布之前,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政治协商会议所确立的各种治国方略和施政原则精神,创制各种管理制度,这一时期的行政执法主要偏重于创章立制。这一时期的行政执法特点主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