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舆情相关概念
对于舆情的定义我国目前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基础,被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从狭义上来说,舆情可以定义为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民众就国家管理者对一件社会事物的产生与发展的处理过程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 舆情从广义上来说定义为社会民众对国家决策中涉及到他们利益的各个方面的影响在主观上产生的一系列政治态度。即社情民意。 而网络舆情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舆情与互联网结合的产物,相对于传统舆情网络舆情在传播速率、波及范围、影响力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越。
三、当前我国网络舆情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互联网的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却是一些发达国家无可比拟的。由于互联网环境的日益更新,逐渐庞大的互联网数据体系使得我国政府必须要对网络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对于网络舆情的治理,一定要注意尊重客观事实,和不断更新的舆情动态。新的时代特点需要我们改进旧的网络舆情的治理方式。
(一)舆情数据繁杂增加了治理的难度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IDC的预计,将来全世界数据总量每年的增长将维持在50%左右,预计到2020年,世界网络产生的总数据量将达到40ZB。我国所产生的数据总量将接近9ZB,占世界数据总数据量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些数据形式多样:分为结构化、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占比越来越大。 作为网络舆情的载体及主要信息源,网络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等网络社交工具都无时无刻产生着海量数据。这些快速增长的数据为大数据奠定了巨大的数据基础与增长速率,但其中有许多是诸如:文字片段、符号、图片、视频等大量数据是需要剔除的使用价值的内容,要从大数据中这些支离破碎的没有价值的信息中整理、挖掘出与网咯舆情有关的信息无疑是十分困难的,这在技术层面上提升了政府的治理难度。
(二)法律体系缺陷限制了治理的力度
法律法规所面对的是所有社会公众。但是法律的制定无法做到对每一项具体的问题进行规范,需要一系列法规与规章条例与之配套。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我国专门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有法律 1 部,,法律性文件2部,司法解释 5 部,行政法规 8 部,部门规章制度 30 余部。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法规条例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今舆论治理需求了。另外由于大数据的概念和定义还不够完善,有关大数据的研究还在探索阶段,我国在大数据方面的立法更是一片空白。两个领域法律制度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我国网络舆情治理的无法可依。
(三)舆情管理滞后影响了治理的深度
我国目前的舆情治理方式还停留在政府主导来自优I尔Q论T文D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的阶段,由于政府缺乏对舆情事件的监测与预防,导致了往往在舆情事件发生后才由政府出面对其进行平息。又由于信息的缺乏和反应不及时,政府在舆情治理过程中往往陷入被动的局面。政府大都在舆情爆发并成为社会热点被广为报道后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才不得不出面去平息。这既助长了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舆论治理的惰性,影响政府公信力,形成恶性循环又导致了舆情治理低效益。大数据应用观念及相关技术的落后也导致了我国管理监测体制上的滞后,反应到现实实践中就是各地治理缺乏统一标准,一件舆情发生后反应不及时治理缺乏深度,满足于社会舆论的平息,缺乏对事件背后有关社会问题或体制问题的探究。
(四)。信息的不透明影响了治理结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