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公共服务均等化
“均等”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的意思是平均、相等,例如机会均等。而“均等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字面上解释为均衡、相等,实则有着通过调节、平衡的过程,最后达到相等的结果[1]。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内,尽可能地让全体公民享受到同等的权利,也就是政府应当尽可能使得每一位公民都满足在公共服务领域的物质需要甚至是精神需要。学者楼继伟曾经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体现出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均等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机会是均等的;另一方面是公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的结果是均等的。例如每一位公民无论是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都享有大致相同得到义务教育和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的机会并且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也应是大体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