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机构养老发展缓慢的情况下,社区养老日渐成为受到普遍肯定的养老方式。它既能满足老人与家人共同生活、维持邻里网络的需要,还能实现有能力的老人继续自养,并发挥老人余热进行互助,并且社区养老方式相对于机构养老,资源投入较少,可以覆盖更广的受益人群。社区养老起源与西方国家,其理论及实践模式的多样性是各国国情与制度的产物。拆迁安置社区是中国独具特色的社区类型,其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对乡土本性的传承和保留比较浓厚。因而如何将社区养老服务引入新兴社区,完成本土化的过程极其重要。
(二) 研究意义
在城镇化和老龄化的双重冲击下,“拆迁安置社区老人群体”,作为社区生活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一个新兴群体,是介于农村与城市老人群体之间的过渡性群体,因“特殊之特殊”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拆迁安置社区的出现晚于城市社区,其养老服务体系是与城市社区养老体系是进一步发展,但由于其弱势性和特殊性,在综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和农村传统养老方式的基础上,需要开展符合拆迁安置社区实际的养老服务工作。
现有国内文献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较多是围绕“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这两类主体社区进行研究,但专门针对拆迁安置这类新型社区的老人服务研究还是较少,这实际上是对城市化进程中构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空缺。另一方面,现有研究较多地从宏观的、被动的角度来分析,比如加强社区养老资源的筹措和政策的支持,这些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新型老年群体的主动性、特殊性和社区特色的运用。集多重弱势身份为一体的拆迁安置社区老人群体,面临着“失地、老龄、市民化”三重问题,这是区别于其他老人群体的“弱势特征”,然而同时拆迁老人又具有与一般老人群体的“积极的特征”,比如社区老人群体构成同质性较高、互动更频繁等。应在关注其差异性的基础上发挥其群体优势,弥补其不足,改善该群体的社区生活质量。
本文以Y社区这样的拆迁安置社区为例,通过访谈法、观察法、文献研究法等,深入社区实地观察,收集社区相关资料,了解老人特点及需求、社区的养老服务现状。希望通过研究发现拆迁安置社区老人群体的一些特殊性,也希望提高社区成员对于养老服务的意识,更好地完善社区老年服务。
二、 概念的界定
(一) 拆迁安置社区
徐永祥对于社区的定义是由一定数量群体组成的存在内在与外在互动关系以及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 。拆迁安置社区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是社区的一种新型的特殊形式。由于城市化对耕地、农村住宅的征用,由政府通过“拆迁”的形式,统一安置被拆迁人,集中在由政府出资、规划、建设的社区之中。当前学术界对于拆迁安置社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称呼:一是失地农民社区;二是农转非社区;三是农转居社区;四是整体安置型社区 。这四种称呼的含义大致相同,不同在于定义者立足于略有差异的对待被拆迁人的拆迁政策上,比如第一种关注生产方式变化、第二种关注户籍变化、第三种关注村建制变化等。文献综述
本文所研究的拆迁安置社区相较于上述三个定义更为概括,不是基于某一方面的拆迁前后比对,因而比较接近第四种称呼,是指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推动下,被拆迁人的土地、住宅被征用后,经政府统一规划、集中修建和集体安置,在距离原住地不远的地理空间集聚相近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形成新的居民社区。此类社区属于新型社区,一般位于近郊区,初步具备现代城市社区形态,随之,社区居民身份、生产生活、社区的管理体制逐渐发生相应转变,但仍旧处于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过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