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困境
(一)地方政府越位、缺位严重
中国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型的主体仍是市场和企业,而不是政府。应当遵循着:调结构、促创新、推转型都要以市场为基础,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大以来,总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政府职能越位具体表现为:
一是政府与市场职能分工不明。我国政府的一些部门依旧习惯于主导市场的资源配置,行政审批环节过多过滥。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扩大,但仍然存在着一个“全能型政府”。政府职能范围过大,行政审批环节过多,不仅阻碍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政府的寻租和腐败。
二是政企不分。政府间接成为企业、公司的经营者、管理者。政府不仅为企业拟定决策、筹集投资、掌管人事,而且还最终承担亏损,企业长期处于政府的保护下,无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是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各种协会、社团、居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直接或间接的政府的下属机构,缺乏自主性、独立性。
四是政府与事业组织不分。我国政府组织与事业组织难以区分,既有使用事业编制的行政机关,又有使用行政编制的事业机构。
政府“缺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及对市场监管职能的发挥不完善。如今市场监管机构较多同时拥有的权力也较大,但由于存在职能重复、责分配不清、执法不严、问责力度不够、监管不透明等问题,政府市场监管往往无法到位,市场任然存在较多的违规行为。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二是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不够。政府着力于经济效率,多资源的过渡开发,缺乏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意识和氛围。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发展项目,故意降低国家环保标准,或者强制环保部门放宽环保标准,使得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开发项目得以成立并且实施;同时为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听之放任不管,任由其损害生态环境,使得使许多地方的环境不断恶化;有的地方政府控制媒体舆论,阻碍新闻舆论对企业污染、损害资源事件的曝光,规避监督和问责。
三是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效率而轻视公平、重城市轻农村、重商轻民等倾向,从而拉大城乡差距,阻碍城乡地区的协调发展。这些问题仅靠政府或市场是难以解决的,只能靠各级政府共同努力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分配公平。
四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分配不公。民众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则有所欠缺。同时,城乡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差距较大,这也阻碍了城乡发展,加剧城乡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