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新乡市七所高校包括本科四所: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新乡医,新乡;专科三所: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新乡电视广播电视大学,新乡职业技术
(二)研究方法
通过中国期刊网(CNKI)等多种途径,阅读大量有关足球裁判员方面的书籍以及培养的可行性报告。培养的方式。统计学等相关知识,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为本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2。访谈法
通过与新乡市高校足球裁判员。专家。对足球裁判员有兴趣爱好的同学以及在学生比赛中做过裁判的同学访问和交谈,对新乡市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的现状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为本论文提供参考。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对调查对象的高校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本次论文所能用到的信息。本次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83份,回收率为97百分号,其中有效问卷为526份,有效率为90百分号。
4。数理统计法
运用统计软件对身体形态各指标进行T检验,显著性水平取P<0。05,非常显著性水平取P<0。01。
二。足球设施资源情况
完备的体育设施是足球运动开展的前提条件,有了较为充足的足球体育场地才可以更好的开展足球活动,优良的理论教学场所和多媒体教学设施。丰富的音像图书情报资料等,为培养合格足球裁判员队伍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如表1)
(一)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的教学形式以及指导教师
调查结果显示,在七所院校中,以专选班形式进行学生足球裁判培养的院校数只占被调查数40百分号,获得证书的比例不到20百分号;以选修课形式进行培养的院校数达30百分号,但获得证书的比例只有5百分号。这些数据暴露出高校对学生足球裁判的培养不够重视,同时也反映了高校培养非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的教学形式欠佳,学生仅仅通过专项教学或自学获得规则和裁判法的理论知识。缺乏专题的规则和裁判法讲解远远不够,所以效果较差。
高校学生裁判员的指导教师是培养高校学生足球裁判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力量,高校指导教师可以给裁判员在执法工作方面提供较大的帮助,但是通过访谈发现,新乡市高校有专门指导教师的学校只有河南师大,新乡,河南机电专科,其他学校还没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并且在有指导教师的学校中指导教师人数平均只有3人,反映出在指导教师方面的不足。
(二)新乡市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平均每年的执法场次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绝大多数高校为了确保足球比赛的顺利进行,减少争议,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都由体育教师担任裁判。通过对新乡市七所高校足球裁判也的走访发现,学校足球联赛都是由体育专业的教师担任裁判员,校队球员大多是仅仅执法教学比赛或在本人所在院系的比赛。对同处一地的高等专科学校的调查,也同样存在类似现象,学生作为裁判员执法高水平的比赛机会很少。这无疑使学生裁判员失去了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学生裁判员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基础,但整体水平不高,远没有达到熟练控制比赛的程度,需要更多的实践锻炼。
三。结论
新乡市高校拥有培养足球裁判员的较大优势,高校有着良好的师资,学生的基本素质也比较高,完备的设施资源,较多的实践锻炼机会。高校缺乏专门培养的教学形式以及指导教师,在培养形式方面比较单一,专门指导老师人数较少,这些是其中在师资方面的不足之处。学生裁判员缺乏真正的实践锻炼机会,学生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有待提高。如果对于这些问题得到改善,可以便于学校开展各项体育比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迅速提高裁判员水平,充实新乡市裁判员的队伍。
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的现状调查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