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系级单位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之一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部党组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论文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酝酿,交换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中央及教育部党组的文件为当前高校二级院系开展党政联席会议。贯彻党政集体负责制提供了充分的依据,成为了当前大多数高校二级的基本领导模式。然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具体执行中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党政联席会议存在问题
(一)分工责任有待明确。组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系级党委参与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建设意见中规定了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负责制度。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负责制度有利于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贯彻学校目标,但却存在着以下弊端:一是相互推诿工作。由于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了党委和行政联合议事的机制,导致在个别党政联席会议中出现有利可图的事项争决策。困难重重的事项互推诿,致使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二是责任主体不明。由于实行党政集体负责制度,就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
(二)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有待巩固。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系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之一,发挥党的日常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政治堡垒作用是各级党委的首要任务。而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存在以下有碍于党委政治核心地位的现象:一是院行政权责不清。二级院系中的院长应当全面负责本院系的教学。科研。行政工作,而在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体制下,个别院长容易出现将本属于党委的入党推优。学生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纳入个人的责任田,甚至直接领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导致角色错误。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二是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在个别党政联席会中容易出现民主与集中并存。只有民主没有集中。只有集中没有民主“的问题,进而引发议而不决。个人专权“等问题,违背了民主的集中“原则。三是党组织参与决策能力有待提高。党政联席会议中会涉及到教学。科研等专业性和学术性问题,而部分的。副为长期政工领导干部,对于教学。科研等专业性问题缺乏前瞻性的认识,致使其建议。决策能力不足;反之,在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党建等方面的事项时,院长及副院长的议事能力又处于明显弱势。
(三)会议协调机制有待完善。一是会前沟通协调机制不畅。建设意见中明确规定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而个别党政负责人之间容易却因个人关系而致使沟通不畅。意见不一致,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中容易激发矛盾,不能顺利完成党政联席会议。二是会中议事机制不全。党政联席会议本是为了形成全员参与,提高决策效率的制度,而在个别党政联席会议中,容易出现一言堂现象,会议记录也仅仅记载最终形成的决议,而不记载讨论的过程,致使在出现错误决策时无从追责的现象。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对策
(一)加强理论宣传。注重思想建设。一是要加强主义基本理论宣传。主义理论作为我党的基本指导思想,可以并且应当用于指导高校二级院系的党政联席会议。用物质决定意识的思想指导会议决策的实事求是。用联系的观点指导会议思维的全局性。用辩证法的观点指导会议决议的科学性。二是要加强高等教育党组织建设理论宣传。由于高校党政联席会议中的个别领导特别是行政负责人对于党的最新理论。政策。组织条例。建设意见的规定不甚了解,还继续坚持曾经的首长负责制,致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二)坚持群众路线。完善监督考核。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党政联席会议是的最高领导机构,决定的重大事宜,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在制定决策之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以师生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保证决议的顺利执行。二是要坚持倾听意见。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当坚持时刻遵循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原则,坚持定期倾听师生的建议和意见并予以充分考虑,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坚持监督考核。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曾提出: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孟德斯鸠也曾提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可见监督考核对于限制权力的重要性。
(三)优化班子结构。全员共谋发展。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得怎么样,关键在于两个一把手。因此,要注意选配好院系党政一把手。院系党政一把手要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能与他人密切合作,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在院系党政班子配备上,要着力从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和性格结构方面进行配置,力求做到优势互补。刚柔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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