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意义
(一)改善农户与市场间信息交流的对等
新疆现阶段依然已家庭生产为主要农业生产方式,农户与农户间,农户与市场间,基本上不存在信息沟通。以往的经验,近几年农产品价格的走向成为了农户选择产品的和相关生产规模的依据,最终导致不是由产品来决定价格,而是由产品來决定市场才会出现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豆你玩”、“蒜你狠”等特殊现象。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出现将农业的选种、种植、销售一系列环节统筹归结起来,提高农产品有信息可找,有数据可依,有目的性种植,有选择的销售。对市场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反映,从而实现信息对等一致的效果,合理组织生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传统的中介组织本质上是凭借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将规模小、经营分散、自销能力弱的生产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增加农户的市场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电子商务的出现动摇了传统中介的存在基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能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交流,迅速了解市场信息,自主地进行交易,大大加强其信息获取能力、产品自销能力和风险抵抗能力,降低了对传统中介的依赖性。通过电子商务,选择和保留附加值高的流通环节,合并或去除附加值低的渠道。例如,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批发市场因规模大,商品集散、价格形成及供需调节功能强,附加值较大。而产销地的中间商规模较小、信息传递、产品集散、价格调节功能较弱,附加值较小。因此,可以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现实载体,去除中间商环节,构建“生产者农户——农村销售合作组织——商务电子批发市场——(网上)零售商——消费者”新型的电子商务流通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加速商品和信息的流动。
(二)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
在新疆农产品流通依然基本上釆取的中间商集中采购,农产品被动等待市场选择的方式。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无疑给农户、采购商及终端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全新且广阔的平台。采取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多方组合的方式解决流通过程中渠道单一这一问题。同时,也为“沱沱公社”这类自产自销型企业提供了第三方服务的技术支持,让农业产业化向前推进,从而使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充分整合上下游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
电子商务可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流通链,不仅降低农产品流通的运输保鲜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且节约交易中介的运营费用及抽取的利润。另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能直接、迅速、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产品过剩而导致超额的运输、储藏、加工及损耗成本,节约,信息搜寻成本、摊位费、产品陈列费用、询价议价成本等在内的交易成本和因信息不通畅而带来的风险成本。
(三)有利于健全农产品市场机制和功能
一是有利于健全市场价格机制。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的主导因素。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能相互连通,形成全国性的农产品流通大市场。另外,农产品虚拟市场可以容纳大量的交易者,实现交易的集约化和市场的规模化。再者,电子商务的自动化也大大减少人工成本和人为干预,不仅使交易的边际成本接近零,而且让每个交易者都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和交易机会,保证了市场高度的透明性和公平性。因此,电子商务可以打破信息闭塞、市场割据的局面,构建规模大、信息流畅、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全国农产品统一市场,建立反应灵敏、健全有效的公平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