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有利于改进市场交易方式。高成本、低效率的对手交易已经难以适应农产品流通发展的要求,市场呼唤更加先进、高效的交易方式,如拍卖交易方式。拍卖交易是指在公开的场合对农产品的所有权进行竞价转让的交易方式,具有价格信号灵敏、交易规模化、市场透明度高、中介环节少、竞争充分等特点。然而,传统的招标拍卖因受地理位置、物理空间和通信手段的限制,交易者数量有限、手工操作的交易效率低。电子商务的自动化和空间可扩展性为传统的拍卖交易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通过电子商务拍卖平台,大量分布广泛的交易者可以进行网上零距离的沟通和交易,构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另外,虚拟拍卖市场能提供从拍卖申请、招标竞价、电子支付、配送服务等一条龙的自动化服务,既提高了交易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新疆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一)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政策环境
虽然由于立法条件和立法形式上存在分歧,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相对落后于世界上电子商务发展较早的国家,如日本、美国等国家,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立法以及相关政策的工作。在 1988 年 9 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首次对电子信息保密进行了规范; 1999 年 3 月我国颁布了《合同法》,为世界上第一部采纳电子合同形式的合同法;同时,一些主管部门也陆续制定了规章,对一些特殊行业加以规范,如 2001 年中国银行发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004 年 8 月 8 日,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个重要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法》,解决了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有关法律问题,《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提供了基础保障;2008 年 ”4 月 24 日,为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商务部起草了《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和《电子商务模式范》。2010年 3 月,据商务部透露,为了鼓励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企业进军电子商务给予专项资金帮助,以期能够利用网络销售带动实体门店销售,目前正在草拟《支持传统商业企业进军电子商务》的文件。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着我国以及新疆省电子商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