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是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一项基本贸易往来,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SITC)对农产品所规定的范围,即:第(0)类,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第(1)类,饮料及烟类;第(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除去27章(粗废料及原矿物)、28章(金属矿及金属屑);第(4)类,动植物油、油脂。
1817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对相对比较优势理论做出了详细阐述。即:“在两个经济体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在生产不同产品时是不相等的。每个经济体都应集中生产和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这样贸易双方即可以节省劳动力,又能提高专业化分工和劳动生产率。”比较优势理论从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解释了贸易产生的基础和贸易利得,强调生产成本上的相对优势,而生产要素的差异则是国际贸易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中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
(一)总贸易额占比偏低
近年来,农产品贸易规模随着国际市场自由化的加快而不断扩大,我国的农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口额为594。6亿美元,2015年农产品的进口额增长到1795。0亿美元,增长率高达227%;2006年农产品出口额为531。1亿美元,2015年农产品的出口额为1419。7亿美元,增幅达到167%;同时,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也在不断地扩大,由2006年的1125。7亿美元增长至2015年的3214。7亿美元,增长率高达186%。虽然农产品贸易的规模越来愈大,但是在总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却有所下降。2006年农产品贸易额占总贸易额的6。4%,2007年下降至最低点6。0%,2008年以后则缓慢上升。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调整生产战略第一、二、三产业稳步发展,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不断回升。
(二)进出口贸易不平衡
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不平衡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从表1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额越来越大,2006年的逆差额为-63。5亿美元,而2013年逆差额高达-490。7亿美元,,涨了近8倍左右。由表一中数据表明了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逆差程度越来越严重,同时也显示出替代进口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很弱的现象。
表1 2006年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
年 份 进出口总值 进口额 出口额 贸易逆差额 占总贸易额比重
2006年 1125。7 594。6 531。1 -63。5 6。4
2007年 1313。7 736。7 577。0 -159。7 6。0
2008年 1843。0 1019。3 823。7 -195。6 7。2
2009年 1646。1 893。9 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