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日本的企业集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的财阀企业为了适合产品发展的新势力而重新组织联合起来。有的企业集团以商业银行为桥梁重新组织起来,有的企业集团则沿用原有财阀企业的名称,仍旧按照原先管理的财阀范围重新组合而成。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日本企业集团中有六大企业集团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们分别是三菱、三井、住友、芙蓉、第一劝业银行和三和。在之后的六十七十年代日本又产生了一批新的企业集团,主要是在重工业和化学工业方面,比如丰田汽车、松下电器、日立制造等这些广人人知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在规模不断发展扩大的同时(即企业发展总公司和分公司)进行横向发展投资建设子公司,这样便形成了新兴的企业集团。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2)国内企业的发展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到现在,大致可以以下分为三个部分:
①初始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为了改变企业处于政府附属物的地位,打破地域封锁,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结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了一系列以横向经济联合为主的企业集团政策。一九八零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更加说明了联合经济的重要性。这一时期是我国企业集团的起步阶段,然后即使在政府给予企业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情况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还未达成契约关系,很多管理体制也没有完善,行政手段依旧是主要的内部控制手段。
②兴起阶段
经过了前一段时间的实践,横向经济联合提高了经济效益也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很多的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然而,松散的经营联合又存在这相当多的问题,于是在一九八七年原国家体改委和原国家经委发布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在很多方面对企业集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使企业集团在这段时间里得以迅速发展。但是社会各个层面对于企业集团的意识不统一以及缺乏规范性的管理方法,许多企业集团仍旧处于混乱局面。文献综述
③完善发展阶段
为了使企业集团正确良好地发展,一九九一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的请示》,明确提出了如何正确规范发展企业集团的目标,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何种条件以及一些试点企业集团的要求。一九九三年中国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发展企业集团作出了重要规定,强调要“发展一批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产权联合为主要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一九九四年又颁布了《公司法》,企业集团纳入法制轨道。在这段时间,企业集团的建设初步完善。
十五大以后,在“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
跨国经营的大型集团企业”方针的指导下,许多大型的企业集团迅速发展起来。我国渐渐建立了新的管理体制,促进了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在这一时期,我国的企业集团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