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是国家公共安全重要关注对象之一,它关系着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对能源和化工产品需求急速增长,重大特大危险品爆炸、泄漏、污染环境事故不断发生,给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资源造成了巨大损失[1]。提前发现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相关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的危险或潜在威胁,以便在危险发生之前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对员工或其他人造成伤害或损伤是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2]。61839
随着保险行业的兴起,我国的安全评价也由此而起步,化工生产行业的不断进步也让安全评价被逐渐运用于现代化工生产的多个领域之中,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安全系统工程引入我国,很多企业对这种新的系统工程十分重视。在1991年,“安全评价方法研究”被列入国家“八五”科技攻关课题的重点攻关项目。立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安全评价工作向更广更深的方向发展[3]。在当今世界,在大多数工业发达的国家,“安全评价“已被作为了工厂设计、系统设计、工艺过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制定应急计划的重要依据。在我国虽然化工企业安全评价起步与西方国家相比相对较晚,但其发展却十分迅速。我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经历了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只进行定性评价发展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从刚开始只能对单一的装置进行评价发展到对整个生产系统进行系统性综合性评价,已经从刚引进安全评价时的部分行业采用阶段进入了全面实施的阶段[4]。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基本可归为两类,一类是以安全检查表法 (SCA)、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和危险可操性研究法(HAZOP)等为主的定性评价法;另一类是定量评价方法,比如事故树分析法(FAT)、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概率危险评价法和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5]。由于定性评价中存在太多的主观性,评价人员会由于一些无法避免主观的因素在评价过程中无法保证精确性,使得评价结果与实际结果有出入;而在定量评价中,无法灵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过于依赖条款规定,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使得评价结果带有一定的不科学性。而如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越来越受关注,这种综合的方法不仅结合了定性的评估方法及定量的评估方法的优点,其计算的过程也比定量的方法简单许多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因此,现在评估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比如主成分分析法与灰色关联分析法。其中主成分分析法的特点是将被评估对象的多个指标构成一个多维空间,让被评的对象成为这样的空间中的一部分即成为样本点。指标变量间相关效果程度越高效果越好,即效果与变量间相关效果程度高低成正比。而灰色关联分析法实质上是对多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它把各因素的样本数据作为依据,将它们之间的大小,次序和强弱用灰色关联度来进行表示。主要是分析整体与各组成因素的关联大小关系,各因素的时间序列是这种方法的操作对象,而对于多指标综合评估对象可以把比较序列看成由被评事物的各项指标值构成的序列,根据各种方案,从中通过比较最优方案和最劣方案的关联程度,来评估各个方案相互之间的优劣关系[6]。中南大学姚志全教授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采场作业环境安全灰色评价及应用”一文中也提到灰色关联分析评价法也广泛运用于采场作业环境模块的评价,我国矿山安全评价广泛使用此方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