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本贷款正如其名一样,和其他贷款相比发放的数额偏小。以表一泗城在1946年6月末发放的小本贷款为例,借贷户共一百九十六户,贷额仅九万二千六百元,除了卖篦子的每户不到200元外,其余大部分的借户每户只有五百元。这五百元如果是如果是用来做生意的确嫌少,但足以让让不少贫贩解决眼前困境。相比国民党的肆意剥削,华中银行在自身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还能考虑到这些小商贩,也算是难为可贵。
表一:1946年6月1日华中银行第七分行泗城第二次小本贷款统计表[1]
经营类别 户数 贷款金额(元)
织布 9 4500
卖大布 21 10500
推面磨 32 14500
卖烧肉 2 700
卖窑货 3 1500
银匠店 3 1500
卷烟 45 22500
卖洋烟 39 16200
卖篦子 8 1500
皮匠 1 500
炸油馓子 1 500
丝线店 1 500
染坊 4 2000
卖卷子 6 3000
卖面条 5 2500
饭馆 1 500
卖饺子 5 2200
小商贩 15 7500
合计 196 92600文献综述
注:此表出自《华中银行历史资料选编》第237-238页
(二) 机关生产贷款
机关生产贷款则是主要解决政府的财政问题。这场生产运动可谓声势浩大,整个华中解放区内的各个机关都参与上来。华中银行总行负责分配贷款,除了部分地区因政权不稳而不予借贷外,其他各分区的党、政、军、民单位都分到贷款。
发放机关生产贷款的目的在于使人民休养生息、恢复经济、渡过财政困难、争取在将来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表二里可看出,贷款总计5000余万,其中一大半是贷给了军事部门,由此可得知获得军事上的胜利才是发放机关贷款、进行生产建设的根本目的。事实上,此项贷款的前三个目的基本上是没有达标,毕竟普通民众是不能从物价上涨里获得好处,钱没有投入生产也不恢复不了经济,银行放账却收不回,短期内政府的财政困难只会更恶劣,由此可见这笔贷款也没给机关生产物资造成直接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