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王安忆是上海市民小说的代表人物,对于弄堂里的生活她是熟悉而又亲密的,其小说的语言显示出了一位女性对于上海细腻生活的真实感受,字里行间,我们既感受到了弄堂里的静谧与祥和,又感受到了对其粗俗与脏乱的轻柔的批评,尖锐而又不失典雅,显示出了强烈的海派风格。又如语言大师沈从文,静谧神奇的边地风情、幽静绮丽的湘西山水使他从中汲取了丰富的养料,成就了他地域色彩浓厚的湘西写作风格。他笔下的人物大都有着一份质朴的心,其作品的语言则更是醇厚甘甜,含蓄隽永,透着一股朴素清新的道。而刘震云小说的语言既不同于王安忆小说语言的清纯、淡雅、柔美,又不同于沈从文小说语言的清新、绮丽、隽永,有着另外一种独特的地域色彩。正如莫言总是喜欢以高密东北乡为创作背景一样,刘震云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家乡——河南新乡延津作为自己的创作背景。
如刘震云的第一部小说《塔铺》,就是以延津县的一个乡塔铺为背景讲述一群高考复读生的故事,《新兵连》中的那一群新兵也是从河南延津拉过来的,以及后来的故乡系列等作品都是以他的故乡河南新乡延津为基本创作背景的。“故乡”对一个作家的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思文的方式上,而是更多的表现在对地域性语言的应用上,例如哈代笔下的的“威塞克斯”、贾平凹笔下的的“商州”、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等都是作家们对自己故乡生活的文字化反映,以此来表达他们对故乡独有的情感。
刘震云笔下所描写的人物,无论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都运用了大量的方言词语,这些语言通俗易懂,具有生活气息,表现了浓郁的地域色彩,同时也增添了小说的艺术表现力。
(一)选取方言词,表现特有的人物心理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作家,刘震云一直试图用自己熟知的话语对故乡进行描绘和解读,他的《塔埔》、《新兵连》、《温故一九四二》、《口信》等小说,无论是人物话语,还是描述性语言,都透露出了故乡独有的地域气息,表现了人物特有的心理状态。
如《塔铺》中,在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时候,王全那高大的黑老婆又来找他了,想和他商量收麦子的事情,但又不想像上次那样被王全用棍子赶出门,就一本正经地同他商量:
“地里麦子焦了,你回去割不割?割咱就割,不割就让它龟孙焦到地里!”
然后不等王全回答,撅着屁股就走了。[2]
王全老婆的话语中用了多个当地的方言、口语词,不仅体现了当地口语俗白、形象的特点,而且也符合说话人的身份,更表现了她当时让丈夫放弃高考回家割麦子的复杂心情。
又如,王全在形容地方风气时所说的“恁坏”就是标准的地方口语,不仅表达了他当时的气愤,而且也表达了人物当时的心理活动。
再如《温故一九四二》中,“我”在问花爪舅舅有关灾荒那年具体情况时他的回答。他说:“一入春就没下过雨,麦收不足三成成活不多,活的也长尺把高,结不成籽。”[2]这句话中的“尺把高”是形容极低的意思,作者用这个口语化的方言词形象地表现出了秧苗的长势不好,同时从花爪舅舅的话语中我们也读出了人
们对当时严重自然灾害的无奈。
还有,刘震云小说中有关描写动作行为的词语,如刹刹腰里的蓝布(《塔铺》),撒丫子跑(《新兵连》),掰扯几个月(《口信》),以及小说中出现的许多有关描写动作的拟声词语,“哧溜哧溜”放声吃(《塔铺》),用冷水“呼哧呼哧”洗脸(《新兵连》),全场响起“稀里哗啦”的枪栓声(《新兵连》)等用的都是地道的方言词语,这些词语的使用不仅形象的表现了人物的动作,而且也是特定环境下人物动作对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在这里,作者对世俗化语言的叙写,不再是单纯的描写世俗生活,而是担当了民间话语的传递者,传达出了作者赋予人物的特有的心理内涵,从而使人物的内心活动通过动作直接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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