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有各种表现,如今几乎中国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例如,有人形容官场的潜规则:“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而且“不服不行”。商场中也有所谓的“潜规则”,“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合法诚信困难户,违法欺诈暴发户”;“坑蒙拐骗赚大钱,假冒伪劣谋暴利”。演艺界则是“先上床后上戏”等等。总之,在中国想要办成事,十有八九都要靠“潜”。
“潜规则”之所以能够“潜”行到今天,是因为它有合适的土壤:中国情大于法、情重于法的传统文化。正所谓适者生存,要想在中国办成事,就必须得吃透潜规则,否则就有可能一事无成。“潜规则不仅仅是官场局内人士的心理默契,更重要的是它自古至今就是代代相传的中国人在进行利益算计与索求时带有取向性的官场内外的约定俗成和行为选择,成为以利益调节与分配为核心的特殊交往方式,最终也成为权力腐败和规则、制度消解失灵的重要文化因素。”[2] 这种富有中国人情传统特色的“潜规则”文化是当前我国腐败问题滋生与蔓延的罪魁祸首,也是腐败现象大行其道的主要文化根源。
(二)专制、利他的病态文化所衍生的腐败文化:腐败行为恣意发生的重要文化诱因
我们不可否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中国传统文化中也确实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总体上说中国传统文化是有专制色彩的,到后期演变成专制主义文化和完全利功、利他的病态文化。
中国向来只注重国家和家族利益,从来不正式对待个人利益,所做的一切必须从民族大义出发,凡事要以社会或者集体的利益为重。真正虔诚的中国知识分子无不以天下为己任。宋代的张载曾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中国文人最普遍而崇高的追求。孔子曾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与利”。孟子同样说过要“舍生取义”。这种提倡本身是向着积极方面的,其优点在大同、在责任的实现和对群体利益的思考。但是正如潘光旦先生在《人文史观》中提出的,基督教所提倡的廉洁自爱、爱人济世、十诫等教义一样,越是禁欲越是压抑,反而越容易使事物发展的方向与所预期的方向相背离。中国传统文化提倡我们要为国家大义做牺牲,这样的要求反而迫使更多的人为谋一己之私利而伤他人、集体、国家之利。
梁启超曾说“彼芸芸万类,平等竟存于天演界中,其能利己者必优而胜,其不能利己者必劣而败,此实有生之公例矣”。[3]梁启超对利己的论述,肯定了追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在整个人类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们需要去保卫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力,从而更好地完善自己并以此来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古语有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实不然,“天下人孰不爱己乎?孰不利己乎?爱己利己者,非圣人所能禁也。”[4]只不过“利己”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我们在“利己”的同时还应“利他”、“利群”,否则“利己”也不能实现。
更何况发展到后来的中国文化变质了。尽管包括孔、孟、老、庄等在内的中国最早的、有记载的哲学家、思想家都能合理对待人性本身——比如孔子就说“食色性也”,但是发展到后期的中国文化就变得专制和压抑。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已经演变或者说变异成了一种违背人的天性的思想,趋利避害是每个人都要遵循的自然法则。然而,中国传统文化却是要剔除这样的本性。这些压抑无疑让会人们想尽办法更加疯狂,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最严酷的、最压制人性的明清两朝也是人最疯狂、贪污最为严重、生活最为糜烂的朝代。正如鲁迅所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