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有不少学者对根据地的农村建设,农会组织及抗日战争下各地农救会的大框架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研究。
二、目前国内研究现状
首先是对农救会性质的初步分析。有张玉玲的《朝阳山抗日根据地研究》(《黑河学刊》2001年第六期)中提出:农救会是在中国领导组织下,始终坚持抗日救国的群众性抗日团体。在于建嵘的《20世纪中国农会制度的变迁及启迪》(《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文中说明:领导的农会是对农村基层政权的补充形式,也是按照阶级斗争原则组织起来的准政权组织,在对乡村社会秩序的重建具有重要意义。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德瑞的《农会组织不是“洪水猛兽”。》(《人民论坛》2006年第17期)里写道:农会在现代史上,曾是动员农民参加革命的工具。农会在许多国人心目中,近乎一个“社会革命组织”。同时在魏文享的《近百年来农会组织发展道路及其研究述评》(《近代史学刊》2007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抗日战争之前,农民协会在政治、经济、军事、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着中心作用,基层农协已出现向基层政权转化的迹象。其性质也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政治联盟。到了抗战时期的农村建设中,农会和贫农团组织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文献综述
其次是关于农救会在抗日战争时期所产生的作用一定的探索。还有陈继祖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三专区青年运动》(《抗日战争研究》1997年第2期)中指出农救会作为是抗日战争时期农村中的群众组织,在领导下,组织农民进行抗日、减租减息、反霸斗争和生产运动”,促进了农民抗战和生产的共同进行。李永芳在他的《近代中国农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版)也指出抗战时期根据地的农救会是以团结农民,维护抗日军,创建抗日根据地,同时对改善生产也起到重要作用。还有在王国梁的《百年农会史研究述评》(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也提到:在抗日根据地中,曾经广泛地组建过农救会,为动员农民支援活动并且参加抗战起到了重要作用。关于农救会减租减息方面,在王友明的《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和地权变动》(《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这篇文章中还提及农救会对的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小的缺陷。
第三、对涉及到在江苏境内的农会研究。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胡明和盛邦跃在《乡村动员和乡村控制》一文中论述了:江苏农会历经了清末民初农会、大革命时期的农会和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农会,以及分别在清政府、国民和组织下不同的发展。虽然这三个阶段并不衔接完美,发展过程一波三折,但是农会无论是在组织结构和人员数目上都是存在持续的发展。
第四、对苏皖边区农救会的相关部分。在段星的《刘少奇对创建苏北根据地建设的贡献》(《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一文中表示:苏皖根据地的农救会为根据地培养了优秀干部,扩充了自卫军,帮助建立更多广大群众参加的各种救国会。唐莲英在其《论刘少奇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思想》(《军事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中提到:农救会能够帮助抗日根据地内的民主政权建设。还有在韦泽洋 《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联系与帮助群众的制度》(《铁军》2010年12期)一文中指出:苏北抗日根据地的各级组织统一领导全区农救会等群众团体,把群众团体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使得它们在整个抗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