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现状增值税最早起源于法国,现如今全世界范围内征收增值税的国家达到170多个。增值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国外学者对它的研究也从未停止。
著名的税务研究学者泰特(1992)对各国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和相应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研究,他指出,因为如果只对商品和制造环节征税,会使得应纳税额过小,不符合增值税普遍征收的基本要求,所以应该对劳务征收增值税。83677
Bird,R。&Gendron,P。P。(2007)指出,增值税对转型中国家及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维持经济良好运行,行政公平公正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相对于其他流转税,增值税需要加大其征税范围。
Kay and King(1979)认为:增值税有利于加强涵盖了企业经营方方面面的财务核算,同时增值税的抵扣链可以及时反映企业是否有偷税漏税的行为,从而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管理。所以增值税征税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到劳务领域,实现不同产业间的税种统一,减少税负差异。
Michael Keen 和 Ben Lockwood(2010)以研究引进增值税的各国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为基础,来阐述执行增值税税收后对各方面的影响。研究结果证明了在大多数国家征收增值税会使税收制度更加完善。
2 国内研究现状
1 有关“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实施后的税负现状研究
纪金莲,祁成军,曹薇(2014)通过对一家上市公司各项交通运输业务的实证研究,得出公司总体税负增加的结论。其中“营改增”对客运业务影响不是很明显,而货运业务税负却大幅上升。
诸葛丹(2013)指出“营改增”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税负有所下降,一般纳税人税负总体也呈下降趋势。由于交通运输业的特殊性,其行业税负有升有降,但总体税负呈现上升状态。税负增加的企业多半是陆路运输业的一般纳税人。
王海军,吴梦云(2014)在进行了理论研究及案例分析后,指出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是增加的。
2 有关“营改增”后部分交通运输业税负变动的原因研究
闵志慧,许爽(2014)认为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个是交通运输业的税率设置相对偏高;第二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偏少;第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困难。
曹玮(2013)认为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是因为税率增加和政府补贴有限;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减少是因为税率降低以及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扶持。
彭杏,黄珊珊,付雪琴,许青,张曼,王迪(2013)认为“营改增”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利益是因为计税基础降低和有延续性优惠政策;而对于一般纳税人税负上升的原因总结为税率上升、财务管理不善的企业做不到进项税额能抵扣的全部抵扣、可抵扣项目占比过低以及抵扣链条欠完善。论文网
王海军,吴梦云(2014)认为“营改增”实施后税负短期内有所增加是由于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要固定资产投入为交通工具,由于其购置成本相对较高、使用年限相对较长,尤其是一些发展相对稳定的企业,其短时间内很可能没有购入固定资产的打算,致使短期进项税额可抵扣金额不足,进而使税负有所上升。
3 有关“营改增”后所带来的影响研究
刘梦婷(2013)从正负两个方面考虑,认为“营改增”会带来三个方面的影响:会影响企业行为,让其走上更加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的道路;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务负担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增加,说明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影响企业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核算,可能会增加报表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