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教学对少年儿童的肢体,情感,身心都有有着培养的作用,特别在肢体上的训练对孩子的塑造更是明显。舞蹈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不能仅仅依靠在音乐课堂或者是其他课程参入舞蹈元素而完成,舞蹈课本该是一个离不开练习的科目,肢体的练习是舞蹈的基础,孩子的肢体若得不到充分的锻炼舞蹈课犹如纸上谈兵。
3。2 以技能为中心忽视了舞蹈艺术性的培养文献综述
以舞蹈培训班为例:对少儿舞蹈的教学大部分心思都用在基本功、技术技巧的练习上,原因是基本功和技术技巧经过短时间的培训能获得一定的提高,而舞蹈中的舞感与肢体对情感表达,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在短时间里得不到很大的成效。因此许多家长送孩子去学习舞蹈,看到孩子下腰,劈叉,做一些技巧的展示,或者跳一段舞蹈。就认为这就是舞蹈,就是学到了东西,许多家长对孩子接受舞蹈教育的意义只停留在表面,许多少儿舞蹈教育工作者为了趋附家长的心理也把教学停留在舞蹈的外部形式上面。
舞蹈是赋予感情的肢体语言,对于少儿而言就是要在舞蹈之中感到快乐,在肢体运动之中得到愉悦。虽说舞蹈的基础是基本功、舞蹈的最终成果也是舞蹈作品的展示。基本功扎实对少儿后期的练习大有裨益,舞蹈作品也是衡量少儿是否学习好舞蹈的标准之一。但一味的强调基本功,以技术技巧为主,或以作品的最终成型效果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把少儿舞蹈本该带给孩子的心理塑造、审美能力的培养,想象力创造力的激发等艺术性培养忽略。已经违背了少儿舞蹈教育的初衷。躯体是舞蹈动作的载体,而人是灵魂的载体。少儿的天性是纯真的快乐的,他们的灵魂也是如此,因此舞蹈动作应该是出自躯体寄予灵魂,在舞蹈的过程中让少儿感受到舞蹈带给他们的快乐,才是少儿舞蹈的特点。然而以学校为例为了尽快出成绩编排出整齐划一的舞蹈,不断地向孩子进行填鸭式的教育,以记住动作为主,而忽视孩子对舞蹈的情感理解,对舞蹈美感的体验。束缚孩子的思想,把孩子套在固定的节奏里面,让孩子没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孩子不断地重复动作,而老师没有将动作的意义告诉孩子,没有将舞蹈的美感传授给孩子。因此动作是僵硬的没有注入快乐感受,只是因为整齐的动作而舞蹈。这样的舞蹈是机械的肢体运动,对于舞蹈的教育者来说,是缺少“艺”的舞蹈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