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ADR体系建立过程简述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定点试验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为ADR)监测系统,在此之后,又在各地陆续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此部门直接归属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此举标志着我国ADR监测系统初步建立。目前,我国80%以上的省市皆设有本地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局,且60%省市设立下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我国ADR监测技术系统大体建设完成【2-5】。
1。2 ADR监测报告现有报告制度
在我国,ADR事件报告的主体是药物生产厂家、药房和医疗机构,报告主体若有发现药物不良反应或疑似不良反应事件,理应立即上报,通过提交纸质材料或者登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检测网络系统向上级传递不良反应事件信息。
而在医疗机构中,临床医师和护士是药物不良反应状况的主要发现人,在临床的诊断或者治疗过程中,如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症状,应及时上报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要及时通知药品不良反应负责人,同时上报药剂科及医务科。药品不良反应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到科室对病患的现下病情和过往用药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调查,认真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且要及时向药剂科主任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状况信息。
1。3 ADR监测系统的必要性
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会给人带来难以治愈的伤病,甚至夺走人的性命,毁掉一个又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十分重大,开展药物ADR监测工作有以下必要性:
①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可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②由于药品存在临床研究局限性,会有未知的不良反应,通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可以为上市后的再评价提供依据;
③促进新药的研制开发;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④及时发现药害事件,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持社会稳定【6】。
下面将以某一地区为代表,对ADR监测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
2。对某地区药监局2015年1月-2016年3月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调查
2。1 ADR事件报告中患者情况
2。1。1按年龄分布
徐州某地区2015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小于1岁的92例,占1。14%;1-4岁的561例,占6。69%;5-14岁的446例,占5。54%;15-44岁的2764例,占34。31%;45-64岁的446例,占32。48%;65岁及其以上的1578例